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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市发改函〔2017〕1367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和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7〕4685号)转发给你局,请严格贯彻执行。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财政局
2017年9月18日
粤发改价格函[2017]4685号 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和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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