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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粤发改规〔2025〕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对明确实行免费或管理事项权限发生变化等规定的,要认真贯彻,确保我市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落实到位。
二、各区县教育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加强对学校教育收费行为的监管,指导学校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督促学校落实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
三、该事项社会关注度高,各区县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映,同时,密切关注并做好舆情应对工作,确保政策平稳有序落地实施。
附件: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粤发改规〔2025〕1号).pdf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教育局
汕头市财政局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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