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发展和改革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停车设施经营者:
为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形成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停车设施建设,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维护车主和停车设施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版)》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粤发改规〔2022〕10号)的规定,结合实际,市发展和改革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汕头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1.关于印发《汕头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