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4〕115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3日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o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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