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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市发改函〔2017〕1821号
汕头中华永久墓园管理处:
你处《关于申请调整汕头中华永久墓园鸡笼山墓区墓穴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汕墓〔2017〕56号)收悉。根据原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我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1〕153号)和市人民政府《汕头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政府关于强化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汕府〔2011〕1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汕头中华永久墓园鸡笼山墓区墓穴费收费问题复函如下:
(一)墓穴费(含安葬费)收费标准:新区(富荣区)墓穴费8659元∕平方米,老区(富士区、富华区、富豪区、铭士区)墓穴费6131元∕平方米。
(二)墓穴费(含安葬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三)除墓穴费(含安葬费)收费标准外其它继续按原市物价局《关于汕头中华永久墓园鸡笼山墓区经营性公墓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汕价函〔2012〕606号)执行。
以上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你单位应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和明码标价管理规定,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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