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市发改〔2023〕302号
各区县发展改革局、汕头市内各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站: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气化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气化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9日
违法和不良信息、假冒政府网站举报电话:0754-88278342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