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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市发改〔2023〕284号
各区县发展和改革局、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公证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司法局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1日
附件: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公证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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