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市发改函〔2023〕138号
各区县发展改革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我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及实施水利工程供水成本监审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3〕19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我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及实施水利工程供水成本监审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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