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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市发改函〔2021〕401号
市卫生健康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2021〕198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19日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21〕198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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