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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市发改函〔2021〕310号
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转报《关于汕头市龙湖实验中学收费问题的请示》(汕龙发改〔2021〕57号)悉。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等规定,现就你区龙湖实验中学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校从2021年秋季起,对符合安全条件入住的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为初中每生每学期1800元。
二、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日常收费行为监管,督促学校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使用规定的收费票据。
执行期间确需调整的将予以调整。若国家和省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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