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市发改函〔2021〕44号
各区县发展改革局,汕头市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汕头供电局、汕头市华润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36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2月25日
函44(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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