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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市发改函〔2020〕8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
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15部门《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5部门关于印发<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0〕804)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广东省省发展改革委等15部门《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5部门关于印发<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0〕804)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 市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务局
市商务局 市应急管理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统计局
2020年6月9日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5部门关于印发《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0〕80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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