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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市发改〔2016〕461号
各区县发改局,濠江区发展规划局、城市综合执法和安监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民航国内航空旅客运输票价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7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民航国内航空旅客运输票价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716号)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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