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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海区发展改革局、卫生计生局:
你们《转报澄海区凤翔街道坝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于住院病房床位费及空调降温费的请示》(澄发改〔2016〕86号)收悉。根据汕头市物价局、卫生局《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问题的通知》(汕价〔2010〕204号)规定,同意澄海区凤翔街道坝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建的住院病房床位价格及安装空调设备降温费按如下规定执行:
一、病房床位价格:四人房,编码110900001-4b,病房床号为A0209-A0212,床位价格22元/床/日。
二、空调设备降温费:双人房,编码110900001-4b,病房床号为A0201-A0202、A0203-A0204的标准7元/床/日,四人房, 编码110900001-4d病房床号A0209-A0212的标准5元/床/日。
以上批复床位价格,从成文之日起执行。原汕价〔2010〕204号文中批复澄海区坝头卫生院的原A0209、A0210及A0211、A0212两间双人病房床号的床位价格同时废止。请通知该中心做好收费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澄海区凤翔街道坝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房床位价格表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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