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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市发改函[2015]370号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市级涉企
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省级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507号)要求和市政府批示,我局在市级各有关单位开展了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清理工作,对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和收费进行整理归类,编制了《汕头市市级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经市编办审核,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单》的内容及管理应严格按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清单》在市发展和改革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我们将根据法律法规和权力清单以及收费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汕头市市级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内容,并实时更新公布,动态管理。
附件:汕头市市级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抄送:省发改委,市政府办,各区(县)发改局,濠江区发展规划局。
2015年12月16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汕头市市级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370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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