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汕头220千伏上华站扩建第四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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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7:58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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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汕头220千伏上华站扩建第四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栋,邮编:515041
联系电话:0754-88237827
传真:0754-8823782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头220千伏上华站扩建第四台主变工程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 |
建设地点 | 澄海区上华镇220千伏上华站东南侧 (中心点地理坐标:E116°44'15.401",N23°29'42.113”) |
环评机构 | 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
项目概况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拟于澄海区上华镇220千伏上华站东南侧建设汕头220千伏上华站扩建第四台主变工程。扩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增180MVA的#4的主变压器一台,新增无功补偿1×5×8MVar电容器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对外环境影响: 1、废气:通过围挡、及时对场地进行洒水、冲洗车辆轮胎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 2、废水:生活污水经原有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政污水管网进入澄海区清源水质净化厂进行集中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洗车和喷洒降尘。 3、噪声:施工期使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合理布置设备,合理安排工期;运营期通过设置围墙降低噪声影响。 4、固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开挖土石方优先回用于场地平整,建筑垃圾和多余的土石方运至已取得核准建筑垃圾处置(受纳)单位妥善处置;运营期废蓄电池、废变压器油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5、电磁辐射:运营期通过加强设备巡检维护,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加强宣传,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 6、生态环境:工程建设后将对施工用地进行复绿、复种。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站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