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汕头110千伏下窖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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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7:51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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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汕头110千伏下窖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栋,邮编:515041
联系电话:0754-88237827
传真:0754-8823782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头110千伏下窖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 |
建设地点 | 澄海区澄华街道宁川西路澄海供电局对面110千伏下窖变电站 (中心点地理坐标:E116°44′46.452″ ,N23°27′56.211″) |
环评机构 | 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
项目概况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拟于澄海区澄华街道宁川西路澄海供电局对面建设汕头110千伏下窖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扩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扩建1台50兆伏安主变压器,新建10千伏出线12回,主变低压侧装设2组6兆乏电容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对外环境影响: 1、废气:通过围挡、及时对场地进行洒水、冲洗车辆轮胎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 2、废水:生活污水经原有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政污水管网进入澄海区清源水质净化厂进行集中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洗车和喷洒降尘。 3、噪声:施工期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设备,合理安排工期;运营期通过设置围墙围栏、安装减震装置、做好隔振处理降低噪声影响。 4、固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开挖土石方优先回用于场地平整,建筑垃圾和多余的土石方运至已取得核准建筑垃圾处置(受纳)单位妥善处置;运营期废蓄电池、废变压器油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5、电磁辐射:运营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定期开展环境监测。 6、生态环境:施工期采取先行修建排水设施,加强施工管理、避开雨季施工。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站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