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立信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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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0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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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汕头市立信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单位: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路振海大厦后侧物产楼5楼
邮 编:515041
联系电话:0754-82773509
传 真:0754-8826772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头市立信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迁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汕头市立信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汕头市万吉工业区海河路19号C栋1层 |
环评机构 | 广东兰德科技有限公司 |
编制主持人 /主要编制人员 | 袁志宏/吴若琳 |
项目概况 | 汕头市立信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拟由龙湖区万吉工业区58号-A搬迁至万吉工业区海河路19号C栋1层,建设塑料制品生产迁建项目,年产塑料制品2500吨。项目使用的塑料原辅材料均为新料。项目生产设备包括注塑机23台、吹瓶机15台、混料机8台、烘干机5台、破碎机5台、冷却塔2台、空压机6台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加强管理,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措施,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注塑、吹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0米排气筒引高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在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汕头龙珠水质净化厂处理。在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废水对纳污水体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布袋外售综合利用,废含油抹布、废矿物油、废活性炭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在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