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以琳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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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7 17:31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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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以琳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单位: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路振海大厦后侧物产楼5楼
  邮    编:515041
  联系电话:0754-82773509
  传    真:0754-8826772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广东以琳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扩建项目 | 
| 建设单位 | 广东以琳食品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汕头市龙盛工业区盛业四街22号之五楼、七楼 | 
| 环评机构 | 广东粤合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 编制主持人/主要编制人员 | 陈文珠/谢雁龙、陈文珠 | 
| 项目概况 | 广东以琳食品有限公司拟在汕头市龙盛工业区盛业四街22号之五楼、七楼建设广东以琳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扩建项目。主要从事速冻食品生产及水产品加工,扩建后项目年产速冻食品2340吨(含原有工程的手抓饼500吨)及水产品加工260吨。扩建后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手抓饼生产线2条,饺子生产线1条,馅饼生产线5条,奶酪饼生产线1条,隧道烤炉2台,冷库12台,冷却塔15台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生产设备维护,加强管理,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2废气:扩建后项目投料产生的颗粒物、食品加工气味、污水处理站恶臭经通风排气后外排,再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废水:生产废水经“厌氧+接触氧化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汇同经三级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汕头龙珠水质净化厂处理。 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收集后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机油、废抹布手套、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