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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3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赵炜同志在市生态环境局6楼会议室主持召开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与审批管理工作会议。组织学习了《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环环评〔2020〕48号)、《关于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49号)、《汕头市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督促各环评审批单位、评估机构与环评编制单位从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环评文件质量、增强服务意识等方面全面提升业务能力与服务水平。
自生态环境部取消环评单位资质要求以来,我局贯彻生态环境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相关文件政策要求,不断强化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的监管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抽查工作。会议总结2019年至2020年间汕头市环评文件复核情况及环评审批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通报了对3家环评编制单位和4名环评编制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的处理决定。
会议强调了以下三个工作重点:
一、加强理论政策学习和培训,切实领悟新政策,掌握新要求,全面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提升环评审批效率,做到既优化营商环境,又坚守生态环境底线。
三、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严格审查,严惩弄虚作假,倒逼环评文件质量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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