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关于2024年12月16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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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7:53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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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编码 | 受理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项目内容及规模 | 环评机构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1 | 20241216017 | 2024.11.18 | 汕头市瑞派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动物诊疗建设项目 | 汕头市瑞派宠物医院有限公司 | 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街道嵩山路25号丰泽庄阳光雅轩1幢101号 | 汕头市瑞派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动物诊疗建设项目租用汕头市龙湖区嵩山路25号25号阳光雅轩1幢101、206、207号房建设,主要从事动物美容、洗浴、寄养、诊疗服务等,项目设置34个宠物笼,年接待宠物诊疗2200只(其中手术1200只),宠物美容2000只,年接收最大寄养量9000例。 | 广州瑞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4.12.16 | 汕环龙建〔2024〕17号 |
附 件:汕头市瑞派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动物诊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汕头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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