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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3日18时,市轮渡公司“启业”号离开广场开往礐石,18时05分左右,当船驾离码头约300多米时,一年约40岁的女子在“启业”号右舷中后部跨越栏杆跳海轻生,船上当值轮机长陈石平及时发现报告当班船长肖和州,肖船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稳速调转船头靠近跳海轻生者,船上人员迅速向轻生者抛去救生圈,但轻生者寻死心切,不配合施救。船员贝国华随即取来船用竹杆递给轻生者,并和陈石平越过船舷,在船上乘客的协助下,合力将轻生者安全施救上船。并安抚轻生者情绪,随后返航广场轮渡站。上船后,轻生者身体状况和精神状况良好。
在救人的同时,船上乘客在船员的请求下,拨打“110”报警。接警后的崎碌派出所民警很快到达广场轮渡站了解警情、劝解跳海轻生者,联系轻生者亲属,并将轻生者接到派出所中继续调查。
“启业”号船员在乘客跳海轻生时,发现及时,团结协作,施救措施得力且有效,维护过渡乘客的生命安全,弘扬见义勇为正能量。
供稿/汕头市轮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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