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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学校:
根据《中共汕头市委印发〈关于我市加快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市发〔2017〕16号),经各地各学校推荐、市教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市教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审议、市教育局审定、人选名单公示、报市人才办备案等程序,确定汕头市教师工作室(2021-2023)主持人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公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汕头市教师工作室建设工作,充分认识组建市教师工作室对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我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要创设良好环境,主动支持和积极配合教师工作室开展系列活动,充分发挥教师工作室引领教师专业发展和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各教师工作室主持人要增强责任感和荣誉感,不忘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初心,勇担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自觉提升师德修养,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在上一轮教师工作室的经验基础上,充分发挥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使教师工作室能真正发挥示范与引领、带动与辐射、指导与服务的作用,努力使教师工作室办出特色、取得实效。
附件:汕头市教师工作室(2021-2023)主持人名单
汕头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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