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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区(县)扶贫办(老建办):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乡村振兴战略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汕市财农〔2018〕152号)精神,今年市财政预算安排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老区建设)资金400万元,用于帮助部分老区镇、村解决生产生活存在问题和发展经济。现将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见附件),请尽快将本计划项目资金确定具体实施项目并及时下达给项目单位,做好落实项目建设的有关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各有关区(县)扶贫办(老建办)要切实负起资金监管责任,做好资金监管工作,在项目完成后及时组织验收以及做好相关绩效评价工作。市扶贫办(老建办)将对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汕头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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