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分享到:
汕市财资环〔2020〕26号
市城管局:
根据粤财预〔2020〕47号精神,现下达你局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7200万元,专项用于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二期(龙珠迁建)厂区工程。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请你局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等,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加强项目财政财务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如有违反,将按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汕头市财政局
2020年6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