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市财政部门积极落实中央、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做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各项工作。受宏观经济环境以及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等因素影响,预算执行中出现新的变化,需要对2016年预算进行调整。一是省财政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券51.93亿元需纳入预算管理。二是受土地整理进度和市场因素影响,今年以来土地出让情况与年初预期收入出现较大变化,需调减国土出让收入18.4亿元。三是受酝酿取消路桥年票收费因素影响,今年车辆通行费收入预计比年初预算减收1.27亿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需作预算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一)收入调整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拟调整为1890768万元,比年初预算1606158万元调增284610万元(详见附表)。
截至目前,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新增债额度121400万元;置换债额度163210万元(用于偿还审计确定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本金)。根据省政府粤府〔2015〕43号文件规定,一般债券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二)支出调整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拟调整为1890768万元,比年初预算1606158万元调增284610万元。其中:市本级债券支出118545万元、转贷各区债券支出166065万元。(详见附表)
1、调增市本级新增债支出18900万元,安排汕头港主航道2015-2017年度维护性疏浚工程、雷打石垃圾填埋场扩建工程、大学路路面改造二期工程、2016年住房保障专项资金及缴交汕揭高速公路龙湖段征地划留用地报批应缴相关税费、测量费项目支出。
2、调增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置换债)99645万元。
3、调增转贷各区债券支出166065万元,其中:新增债102500万元、置换债6356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调整情况
(一)收入调整
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拟调整为834027万元,比年初预算796069万元调增37958万元(详见附表)。具体项目调整如下:
1、调增专项债券收入234658万元。
截至目前,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新增债额度115600万元;置换债119058万元(用于偿还审计确定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本金)。根据省政府粤府〔2015〕43号文件规定,专项债券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2、调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84000万元。
受土地整理进度和市场情况变化以及部分用地因供地前期手续尚未完善、征地工作进度缓慢等因素的影响,今年以来土地出让情况与年初预期收入出现较大变化,需调减国土出让收入184000万元。
3、调减车辆通行费收入12700万元。
受酝酿取消路桥年票制收费影响,预计车辆通行费收入将减收,调减车辆通行费收入12700万元。
(二)支出调整
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拟调整为834027万元,比年初预算796069万元调增37958万元。具体项目调整如下:
1、调增债券支出234658万元。其中:市本级债券支出198138万元、转贷各区债券支出36520万元。(详见附表)
(1)调增市本级新增债支出102800万元,安排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建设、汕大南侧片区土地储备项目四期等土地收储、汕头保税物流中心及土地储备、汕头港广澳港区码头及市政道路建设等项目支出。
(2)调增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置换债)95338万元。
(3)调增转贷各区债券支出36520万元,其中:新增债12800万元、置换债23720万元。
2、对应收入减少相应调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84000万元,主要是调减土地收储出让成本费用支出及保税区、高新区的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详见附表)
3、对应收入减少相应调减车辆通行费收入安排的支出12700万元,其中:通过与金融机构协商贷款展期资金10766万元,调减征收协管经费和收费站运营费用等项目支出1934万元。(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