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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2016-03-17 17:10
  • 来源: 汕头市财政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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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文件(11)

关于汕头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年2月27日在汕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汕头市财政局局长林毅荣

各位代表: 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汕头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十三届人大第六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

2015年,我市财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努力克服减税降费以及房地产市场变化等困难,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大力争取上级支持,加快财政支出进度,认真落实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市财政运行平稳,收入质量有所改善,民生等重点支出保障较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由于2015年决算尚在进行,以下数据在决算编制审核后会有所变化。 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

2015年来源于汕头市财政总收入313.3亿元,比上年下降(简称下降,下同)9.2%,减少31.7亿元。其中:上划中央收入74.6亿元,下降0.9%;上划省收入39.8亿元,增长9.6%;市县级收入198.9亿元(含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下降14.8%,减少34.4亿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41亿元)。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1.26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简称调整预算,下同)的101.4%,增长5.9%,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3.8%(剔除按财政部规定十一项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污水处理费调至政府性基金等因素影响)。其中:税收收入80.44亿元,增长6.2%,完成调整预算的97.7%;非税收入50.82亿元,增长5.3%,完成调整预算的108%。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1.26亿元,加上税收返还收入13.9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17.83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1.7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7亿元、上年结余31.16亿元(主要是根据省批复决算结转下年使用的专项资金)、调入资金11.46亿元,收入总计333.46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1.08亿元,增长31.5%,增加67.3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9.3%(主要是省增加对我市的补助支出和地方债支出)。加上上解上级支出4.86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2.72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8.71亿元(结转下年使用的专项资金),支出总计333.46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各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0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1%;(2)国防支出0.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9%;(3)公共安全支出20.0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7.2%;(4)教育支出73.8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3%;(5)科学技术支出3.4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9.7%;(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8.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6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5.6%;(9)节能环保支出10.7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225.8%;(10)城乡社区支出15.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0.7%;(11)农林水支出23.6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JP2]198.9%;[DK2](12)交通运输支出11.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7.6%;[JP](13)工业商业金融等支出7.1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7.9%;[DK2](1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5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43.5%;(15)住房保障支出4.6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0.1%;(16)其他支出7.6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8.7%。

(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

1、收入执行情况 

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0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8%,增长6.5%,增加2.93亿元。其中:税收收入33.1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4%,增长6.5%,增加2亿元;非税收入14.8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2.4%,增长6.4%,增加0.9亿元。

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06亿元,加上税收返还收入13.8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13.1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1.53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44亿元、上年结余18.75亿元(主要是根据省批复决算结转下年使用的专项资金)、调入资金8.02亿元(主要是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7亿元、政府性基金结余超过30%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81亿元、国资经营预算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1亿元),收入总计223.77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 

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46亿元,增长48.2%,增加25.1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8.2%(主要是省增加对我市的补助支出和增加地方债支出)。加上补助下级支出113.26亿元(其中市补助区县支出18.06亿元,上级补助经市本级转拨区县95.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98亿元、债务转贷支出9.44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8.14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8.46亿元,支出总计223.77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各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1.1%;(2)国防支出0.2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97.8%;(3)公共安全支出11.9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6.3%;(4)教育支出13.4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72.5%,主要是增加省补助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建设经费支出;(5)科学技术支出1.48亿元,减支1.0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59.1%,主要是省补助我市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1.96亿元由于项目申报评审程序正在进行未能支出,需结转下一年度支出;(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13.9%,主要是增加省补助支出;(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11.7%,主要是增加省补助支出;(9)节能环保支出2.4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93.7%;主要是省下达我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专项资金0.36亿元,由于省对具体项目的专家评审尚未完成,资金未能支出,需结转下一年度支出;(10)城乡社区支出2.8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1.2%;(11)农林水支出1.8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1.7%;(12)交通运输支出 8.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0.9%;(13)工业商业金融等支出2.7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3.5%;(1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0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27.7%,主要是增加地方债安排土地收储支出;(15)住房保障支出1.8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25.4%,主要是增加中央补助和地方债安排的住房保障支出;(16)其他支出3.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58.9%,主要是预算安排的其他支出在执行中按实际使用方向列相应科目支出。另外,根据国务院国发〔2015〕35号文精神和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收回未能按进度支出资金6.1亿元,收回资金主要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金和消化历史挂账。

(三)全市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

1、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67.6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2%,下降37.8%,减少41亿元,主要是国土出让收入减少。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6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8.19亿、上年结余收入20.81亿元,收入总计100.29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74.8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7%,下降22%,减少21.15亿元。主要支出项目是: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7.09亿元;交通运输支出5.46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2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16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9万元;农林水支出30万元;商业服务等支出101万元;地方政府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62万元;其他支出1.92亿元。加上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16亿元、调出资金1.04亿元、年终结余23.21亿元(主要是结转下年使用的专项资金),支出总计100.29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 

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2.2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2%,下降30.4%,减少22.8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6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8.19亿、上年结余收入15.69亿元,收入总计79.72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42.34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

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51.6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5%,下降19.1%,减少12.18亿元。主要支出项目是: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5.2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1.1%;交通运输支出4.8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12.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1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450.6%,主要是增加中央补助无线电频率占用费项目支出0.1亿元;其他支出1.4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8%。加上补助下级支出5.2亿元、债务转贷支出5.15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01亿元、年终结余16.69亿元(主要是结转下年使用的专项资金),支出总计79.72亿元。

另外,根据国发〔2015〕35号文精神和年度预算项目执行情况,收回年度预算安排项目资金11.1亿元(包括2015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收回政府性基金项目7.8亿元)。收回资金主要用于消化历史挂账及结转下年使用。

(四)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

1、收入执行情况

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8%,增长4.9%,增加0.1亿元。主要是:(1)利润收入0.13亿元;(2)股息、股利收入0.22亿元;(3)产权转让收入1.21亿元;(3)上年结转收入0.73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

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9.8%,增长23.2%,增加0.34亿元。主要支出项目是:(1)教育支出0.03亿元,主要是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工资补差);(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01亿元,主要是汕头经济特区报社办报补助经费;[JP4](3)[JP]城乡社区支出0.76亿元,主要是市属困难国有企业经营困难补助和职工基本生活费保障支出;(4)交通运输支出0.37亿元,主要用于公共交通行业政策性经营补助;(5)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0.41亿元,主要用于市海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和龙江路西段道路的征地、拆迁建设资金;(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14亿元,主要用于市属困难国有企业的补助;(7)其他支出0.08亿元,主要用于企业离休干部抚恤金及遗属特困补助。加上结转下年支出0.49亿元,支出总计2.29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未能完成年度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购置30部新能源汽车专项资金按合同条款约定未达到拨款条件;龙江路西段道路征地拆迁进度较慢,部分资金未能支出;原2015年计划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2亿元结转2016年用于市直国有企业改革安置职工等支出。

(五)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

1、收入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1.03亿元,完成预算的105%,增长10%,增加9.15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58.83亿元、财政补贴收入26.32亿元、投资收益1.9亿元。

主要收入项目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0.16亿元,完成预算的104.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10.47亿元,完成预算的97.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收入12.56亿元,完成预算的103.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22.34亿元,完成预算的114.1%;工伤保险收入0.86亿元,完成预算的92.3%;失业保险收入3.05亿元,完成预算的92.4%;生育保险收入1.59亿元,完成预算的108.1%。

2、支出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5.8亿元,完成预算的106%,增长17.1%,增加12.51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77.22亿元。

主要支出项目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0.99亿元,完成预算的109.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6.35亿元,完成预算的93.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11.95亿元,完成预算的102.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14.32亿元,完成预算的101.8%;工伤保险支出0.32亿元,完成预算的91.3%;失业保险支出0.54亿元,完成预算的108.1%;生育保险支出1.32亿元,完成预算的121.2%。 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15.23亿元,年末累计结余93.84亿元。

近年来我市企业职工养老统筹基金缺口不断扩大,主要原因是企业职工养老统筹基金连年收不抵支,虽然在扩面工作大力推进下,征缴收入增长速度有所上升,但我市在养老金连续大幅增长,领取养老金人数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基本养老金支出的增长速度明显大于征缴收入的增长速度。

(六)2015年预算执行主要工作情况 

2015年,我市财政工作认真执行市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财政预算和预算决议,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坚持依法理财,着力深化财政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工作,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做好存量债务置换,防范化解潜在风险。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

1、主动适应新常态,努力增收节支。

一是抓好组织收入工作,财政收入质量有所改善。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及收入预算从约束性向预期性转变,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坚持落实减税降费与依法征收相结合,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注重培植后续财源和提高收入质量。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1.26亿元,增长5.9%。其中,税收收入80.44亿元,增长6.2%,增幅比非税收入高1.2个百分点,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61.3%,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二是推进厉行节约,建立长效机制。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等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经初步汇总,2015年全市“三公”经费(含会议费)同比下降21%。

2、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大建设发展资金投入。

2015年,我市争取到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35.5亿元,比上年增加28.3亿元。增加补助市本级主要项目有华侨试验区近3亿元、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建设经费近6亿元、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2.1亿元等。补助区县主要项目有潮南、潮阳引韩供水工程2.5亿元、练江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水利部分)2.52亿元、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资金2亿元等,有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建设。

3、积极争取地方债资金,缓解偿债和建设资金压力。

通过积极向上级争取,2015年省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券29.9亿元,其中:置换债14亿元(专项用于置换审计署确认的截至2013年6月底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中2015年到期本金)、新增债券转贷资金15.9亿元。根据上级规定的债券资金用途和全市项目的轻重缓急,安排用于新溪污水处理厂征地补偿、金凤路桥高架桥工程、汕头大围六个应急堤段达标加固、汕头产业转移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各区国道及市政工程、保障房等项目建设,推进稳增长、促发展。

4、重点优先保障,促进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支出优先方向,全市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十类民生支出211亿元,增支69亿元,比上年增长48%,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75%。其中,拨付市十件民生实事资金10.6亿元,比上年增加3.5亿元,确保十件民生实事扎实推进。一是提高城乡教育补助标准。学校人均公用经费小学从每生每学年950元提高到1150元,初中从每生每学年1550元提高到1950元;山区和边远农村教师补贴从人均月500元提高到人均月700元;市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3500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每生每学年2000元。二是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从每人月80元提高到100元,低保标准提高到城镇每人月460元、农村每人月380元以上。重度残疾人生活津贴从每人年600元提高到1200元、护理补贴从每人年1200元提高到1800元。 三是改进医疗卫生服务。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从每人年35元提高到40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从每人年均320元提高到380元;对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按人月700元、800元、900元分档安排生活困难补助;对全市1052个乡镇卫生院配套X光机、B超等“五个一”医疗设备,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四是做好公交惠民工作。拨付各项资金近7000万元,落实公交企业惠民政策补贴、智能公交体系建设以及中心城区新增购买公交车辆,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能力。五是推进保障房项目建设。市本级共拨付保障房建设资金2.5亿元,主要用于支付94亩安居工程项目、收购保障房房源以及发放租赁补贴等,有力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六是落实强农惠农资金保障。多渠道筹措资金11.53亿元,支持全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牛田洋海堤、汕头大围建设、村村通自来水等工程建设。拨付资金4.4亿元,落实市直和各区县粮食储备以及各项农资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投入资金1655万元,继续落实扶贫“双到”工作,大力推进老区、农村扶贫开发。

5、多方筹措资金,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

一是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扩容提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稳增长、促发展工作部署,多渠道筹措安排资金近15亿元,加快推进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学路改造工程、广澳港防波堤、金凤路桥以及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建设。二是推进生态环境建设。2015年财政共投入资金16.76亿元,主要用于对练江流域环保水利整治和贵屿循环经济项目建设。三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积极争取我市企业申报省扶持产业发展资金约7亿元,支持骨干企业增强发展后劲,提升竞争实力。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围绕实施“四大产业计划”和“五个100工程”,安排拨付产业园区、落实外经贸稳增长、扶持工业骨干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拨付总部经济、企业上市奖励等各类资金1.6亿元,助力企业做大做强。四是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拨付资金近6亿元,推进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加快建设,打造区域科教创新中心。安排拨付市级科技项目和加强知识产权培育资金2724万元,着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

6、深化改革,提升理财绩效。

建立资金拨付时限制度,加强部门协调,加快重点项目和民生等专项资金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逐步消化历史挂账,2015年列支历史挂账支出4亿元。加大统筹盘活存量资金力度,根据国务院、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文件精神,市财政对两年以上存量资金进行全面清理,收回未支出资金4.9亿元,重新调入预算安排。进一步改进预算编制工作,出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项目库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着力提高财政服务效率,简化支付流程,市财政资金拨付当天到账率达到90%,两天到账率达到100%。

2015年我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也存在困难和不足。 一是由于人口多、底子薄,我市人均财力薄弱以及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状况仍然存在。二是受宏观经济环境以及国家实施减免税费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同时由于我市财政收入对房地产业和国土出让收入依赖较大,容易受市场变化影响,收入增长可持续性和后劲不足。三是国有资本经营块头小、企业效益差,政府可统筹财力有限。四是由于近年来我市企业职工养老统筹基金缺口不断扩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存在较大缺口,对财政运行造成压力。五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部分预算单位对申请和分配专项资金比较重视,但对专项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后的执行进度和效果监督力度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在新一年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6年预算草案 

(一)2016年财政形势 

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错综复杂。从财政收入看,由于新常态下经济潜在增长率放缓、国家实施结构性减税以及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将趋于平缓;国土出让收入受房地产市场变化影响,收入不确定性增大。与此同时,财政保运转、惠民生、促发展、防风险等各方面的资金需求很大,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任务和要求,2016年财政工作既要做好应对各种复杂困难局面的准备,又要看到经济和财政发展的潜力和回旋余地,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保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综合平衡。 

(二)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

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任务和要求,2016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省关于财税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着力改善民生,严肃财经纪律,切实防范财政风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财政保障。  2016年市本级支出预算安排的基本原则:一是优先保工资和基本运转。二是优先确保中央、省、市出台的教育、社保、医疗等民生政策性支出以及市委、市政府十件为民办实事资金。三是对政府重点投资建设项目,根据轻重缓急进行排序,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和地方债资金,按财力许可安排。四是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文件规定,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同时,按公车改革政策相应减少车辆经费。 

(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139.1亿元,预期增长6%,增加7.9亿元,其中:税收收入86.9亿元,增长8%;非税收入52.3亿元,增长2.8%。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139.1亿元,加上税收返还1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80.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8.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1亿元、调入资金6.7亿元,收入总计274.9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63.7亿元,增长11.9%,增加28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7.5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3.6亿元,支出总计274.8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预计净结余1497万元。

(四)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50.5亿元,预期增长5%,增加2.4亿元,其中:税收收入36亿元,增长8.5%;非税收入14.5亿元,下降2.8%,主要是考虑2016年国家政策性减免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等因素的影响。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50.5亿元,加上税收返还13.8亿元(其中市本级8.3亿元、经市本级转拨区县5.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76.5亿元(其中市本级9.3亿元、经市本级转拨区县67.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8.5亿元(主要是结转使用的专项资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亿元(主要是上年因工作进度未支出项目收回指标、本年度重新安排支出)、调入资金6.2亿元(主要是上年政府性基金结余5.9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按国务院规定调入国资经营预算收入0.3亿元)、下级上解收入300万元,收入总计160.6亿元。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7.5亿元,下降5.7%,减少4.1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89亿元(其中市本级补助区县14.5亿元,中央、省经市本级转拨区县74.5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亿元,支出总计160.5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预计净结余662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安排情况是:

1、十类民生支出36.1亿元,其中上级补助6亿元,市本级财力安排30.1亿元。各类支出情况:教育支出6.5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亿元,节能环保支出2.3亿元,农林水支出2.6亿元,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1.6亿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8亿元,交通运输支出3.6亿元,住房保障支出3.1亿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1亿元。

2、补助区县支出89亿元。其中:上级补助经市本级转拨区县74.5亿元,市本级补助区县14.5亿元。

3、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等基本支出24.1亿元。其中:人员经费23亿元,公用经费(含车辆经费)1.1亿元。 4、上解上级支出3亿元。主要是出口退税超基数负担、体制性上解、专项上解。

5、按预算法规定,安排总预备费1.5亿元、预算周转金0.7亿元。

6、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偿债资金1.6亿元。另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7.3亿元、存量资金安排0.4亿元。 (五)全市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81.3亿元,预期增长20.3%,增加13.7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结转使用的专项资金)23.2亿元,收入总计106.1亿元。

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00亿元,增长42.5%,增加29.8亿元。主要是: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8亿元、交通运输支出7.5亿元、其他支出4.2亿元。加上调出资金5.9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0.1亿元,支出总计106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预计净结余1502万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62.5亿元,预期增长19.7%,增加10.3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结转使用的专项资金)16.7亿元,收入总计79.6亿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54.1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3亿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0.6亿元、车辆通行费3.5亿元、彩票公益金0.9亿元。

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72亿元,增长42.9%,增加21.6亿元。主要是: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6.1亿元、交通运输支出3.5亿元、其他支出2.2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1.6亿元、调出资金5.9亿元(基金结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支出),支出总计79.5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预计净结余485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具体项目安排见预算草案,重点项目资金安排说明详见附件。

(六)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

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1.98亿元,比2015年预算收入2.25亿元减少0.27亿元。主要是:利润收入0.35亿元,比2015年0.13亿元增加0.22亿元;股利、股息收入0.05亿元,比2015年0.29亿元减少0.24亿元;产权转让收入1.07亿元,比2015年1.09亿元减少0.02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01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5亿元。

2、支出预算

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98亿元。主要是:(1)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0.86亿元,主要项目支出是:国有企业办职教幼教补助支出0.04亿元,用于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工资补差);国有企业改革成本支出0.53亿元,主要是汕头鳗联(集团)公司政策性破产职工分流安置和汕头市粮食集团公司等国有企业改革职工安置资金等;其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0.3亿元,主要是汕头凯达泓(集团)公司等困难国有企业职工基本生活费保障支出和经营困难补助。

(2)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0.38亿元,其中:公益性设施投资支出0.38亿元,主要是市轮渡公司新建渡船资金和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运营补助及配套设施建设资金等;保障国家经济安全支出30万元,用于“汕粮米铺”粮油应急平台建设。 (3)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0.37亿元,主要是安排中心城区各公交企业落实惠民政策补助资金和企业经营困难补助。 (4)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3亿元,主要是安排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的审计和资产评估费用、信访专项经费等。

(5)按国务院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34亿元。 (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126.5亿元,增长31.6%,增加30.4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80.7亿元,增收22.5亿元,增长38.6%。主要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入53.6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10.1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收入14.1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23.7亿元;工伤保险收入0.7亿元;失业保险费收入1.7亿元;生育保险收入1.6亿元。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9.5亿元,增长35.4%,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01.9亿元,增长38%。主要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51.4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9.7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7.5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13.1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15.3亿元;工伤保险支出0.4亿元;失业保险支出0.6亿元;生育保险支出1.5亿元。

当年结余和累计结余预算情况:根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坚持收支平衡,适当留有结余的原则,2016年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当年收支结余17亿元,年末累计结余110.9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结余12.9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年末累计结余1.3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结余15.1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结余16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结余40.1亿元、工伤保险累计结余4.1亿元、失业保险累计结余19.9亿元、生育保险累计结余1.5亿元。

(八)财政存量资金情况

2015年收回财政存量资金结余结转2016年0.54亿元,相应安排支出0.54亿元,主要有:汕头港主航道维护工程BT项目回购款0.35亿元等。

2015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结转0.42亿元,相应安排支出0.42亿元,主要为教育等专户支出。

三、做好2016年预算工作的主要措施 

一是努力增收节支,提升保障能力。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加强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积极主动作为,做好政策对接、项目对接、资金对接,争取上级对我市更大支持。支出方面,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勤俭节约等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新增支出,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着力深化财政改革,根据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和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的需要,探索实施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按照以丰补歉的原则,发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作用,健全项目滚动实施和年度预拨清算制度。

二是统筹盘活存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避免财政资金使用“碎片化”。盘活各领域“沉睡”财政资金,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增加资金有效供给。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加强债务资金的统筹使用,腾出资金统筹用于重点民生项目建设。建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相适应的机制,2016年有新增预算需求的,需要优先消化历年结转结余资金;对预算执行慢或清理存量不力的部门和地区,在编制2016年预算时压减其预算规模。

三是加强宏观调控,促进稳增长、优结构。围绕加快建设粤东中心城市目标,多渠道筹措资金,全力支持推进港口、铁路、高速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以及产业园区、中心城区扩容提质等“三大抓手”项目建设。创新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机制,促进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加快发展。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的要求,理顺和规范华侨经济文化试验区与市相关行政区的财政分配关系,充分调动各区域发展经济、增加财政收入的积极性,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等重大战略平台建设。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支持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建设宜居城市。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综合运用财政奖补、贷款贴息、风险补偿、股权投资等方式,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做强做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为财政收入持续增长涵养税源。

四是坚持守住底线,着力保障改善民生。继续做好新一轮“十件民生实事”实施工作,市本级安排市十件民生实事资金11.5亿元,比去年增加1亿元,切实加大教育、医疗、卫生、社保、文化体育、就业、“三农”以及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等社会事业领域投入,努力解决好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残疾人补助、基本养老保险等底线民生问题。深入推进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创新基层治理、推动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的统一部署,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

五是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风险。规范对政府债务规模控制,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把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实现“借、用、还”相统一。创新城乡发展投融资机制,大力推广PPP模式,利用社会资本,撬动和推进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建设。

六是加强信息公开,建立透明预算。完善公开机制,依法落实预算公开时限和责任,建立完善预算公开口径,加大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加强对区县、市直部门信息公开督促指导,落实信息公开定期通报机制。完善预算编制征询机制,加强预算支出联网监督,主动配合人大提前介入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透明度、科学性和民主性。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市财政工作将坚持改革创新,扎实工作,做好保障服务,为建设美丽幸福汕头而努力奋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2015年预算执行和2016年预算草案附件一.xls

      2015年预算执行和2016年预算草案附件二.rar

      2015年预算执行和2016年预算草案附件三.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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