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
汕头市财政局局长 官惠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2008年汕头市本级预算外资金收支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2008年,我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财政改革与发展的任务目标,认真履行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各项规定,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规范收缴行为,积极组织收入,完成年度收入任务,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取得较好的成效。
一、2008年市本级预算外资金收支使用情况
本报告反映的预算外资金,是指除应纳入预算管理上缴国库之外,按规定在财政预算外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资金。
2008年,市本级预算外资金收入75561万元,上年银行存款结转20815万元,市本级预算外资金支出74154万元,上缴预算4118万元,计提财政统筹资金2461万元,收回垫付暂付资金8740万元,垫付暂付资金12312万元。
全年收支相抵,2008年终财政专户建行存款余额12071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纳入财政专户“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收入结余。另外,“收支两条线”财政专户存于汕头市商业银行17061万元。
(一)2008年预算外资金各项收入情况
1、纳入“收支两条线”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他预算外资金收入(下称“收费收入”)67179万元,其中各部门和单位收入分别是:
(1)交通系统预算外资金收入27340万元,占总收费收入的40.70%。其中:路桥收费24316万元,莱长渡口过渡费2106万元,货物港务费701万元,其他收入217万元。
(2)教育系统中小学及大中专预算外资金收入22582万元,占总收费收入的33.61%。其中:教育收费收入18950万元,其他收入3632万元。
(3)公检法部门预算外资金收入3863万元,占总收费收入的5.75%。其中:公安交警部门收入2923万元,治安联防费收入560万元,其他收入380万元。
(4)国土规划房管部门预算外资金收入1501万元,占总收费收入的2.23%。其中:公房租金收入1023万元,商品房预售监督管理服务费收入443万元,其他收入35万元。
(5)建设环保系统预算外资金收入2252万元,占总收费收入的3.35%。其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入1066万元,城建系统收入528万元,环保系统收入658万元。
(6)民政部门社会福利基金、残疾人福利基金及其他预算外资金收入1541万元,占总收费收入的2.30%。其中:福利彩票发行费收入892万元,其他收入649万元。
(7)卫生系统医药收支结余上缴及其他预算外资金收入5412万元,占总收费收入的8.06 %。其中:医药收支结余2956万元,疾病控制服务收费1622万元,供应血液的成本费收入684万元,其他收入150万元。
(8)其他部门和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2688万元,占总收费收入的4.00 %。
2、预收政府性基金收入1051万元。其中:预收墙体材料发展基金收入967万元,预收散装水泥发展基金收入84万元。
3、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专项资金收入4676万元。其中:城市电力建设附加费收入3045万元,小汽车吉祥号牌拍卖收入808万元,其他招投标拍卖收入722万元,其他专项收入101万元。
4、“收支两条线”财政专户统筹及其他预算外资金收入2655万元。
(二)2008年预算外资金各项支出情况
1、交通系统路桥、港口建设支出及事业经费支出27690万元,占全年支出的37.34%,
2、教育系统教育事业费支出22860万元,占全年支出的30.83%。
3、公检法部门办案费及事业经费支出4430万元,占全年支出的5.97%。
4、国土规划房管部门公房维护及事业经费支出2608万元,占全年支出的3.52%。
5、城建环保系统城市建设及事业经费支出2568万元,占全年支出的3.46 %。
6、卫生系统医药卫生及事业经费支出4528万元,占全年支出的6.11%。
7、预收政府性基金支出1324万元,占全年支出的1.78%。
8、专项资金支出4417万元,占全年支出的5.96%。
9、其他部门事业经费及其他支出3729万元,占全年支出的5.03%。
二、2008年预算外资金管理情况
2008年,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非税收入管理的各项规定,在巩固“收支两条线”管理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加强调查研究,突出重点,进一步拓宽理财视野,将尚未纳入财政管理的非税收入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范围,规范征收执罚行为,加强收支监管,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提高非税收入管理质量。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完成年度收入任务
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征管机制,创新征管方法和征管手段,提高非税收入征管的效率和质量。一是在政策性减收因素较大的情况下,加强与各征收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对非税收入征缴及增减情况的分析,及时掌握非税收入政策性变动对收入的影响,及时发现征管中存在问题,改进工作方法,落实工作措施,确保非税收入征缴进度。二是推行非税收入征管系统,推进非税收入征管电子信息化进程。根据各单位收费和网络建设情况,在对各单位业务需求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分期分批上线运作。使财政部门实时监控非税收入收缴情况,征收单位运用电子化信息系统高效、方便地规范征收单位征收管理。三是开展财政票据年检工作,加大财政票据核销力度,充分发挥以票促管作用。开展对全市领票单位资格、领购条件和管理中存在比较突出问题为重点的财政票据年检工作,对财政票据相互串用、超范围使用等问题逐个单位落实,纠正违规现象,促进财政票据规范管理。加大对财政票据核销力度,发挥以票促管作用。四是将非税收入分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严格将应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上缴国库,其他非税收入分期分批纳入国库管理,列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收入。
(二)拓宽理财视野,积极盘活政府公共资源,挖掘政府非税收入潜力
积极拓展非税收入管理的范围和领域。针对我市政府资源流失、资产失管现象,积极主动开展调研,推动建立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做好城市政府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和营运工作。我市政府资源盘活工作取得突破,小汽车吉祥号牌拍卖工作实现制度化运作,2008年共组织了6次拍卖,拍卖收入808万元。制定了《汕头市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管理规定》,道路停车资源和户外广告盘活运营工作正加紧推进。
(三)强化执收执罚管理,规范收缴行为,优化服务质量
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规范收费罚没基金管理,落实国家、省减免收费政策,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减轻群众和企业的负担。规范收费罚没基金管理,严禁越权审批收费基金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禁止乱罚款、乱摊派,优化投资环境。完善委托银行代收,推出POS机刷卡缴费业务,提高服务质量,把便民、利民措施落实到实处。
(四)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支脱钩管理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详细的方案,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市直非税收入管理 完善综合预算编制意见》(汕府〔2008〕155号),在全省率先实行非税收入收支脱钩,编制综合财政预算。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把非税收入形成的可用财力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征收单位的正常经费由财政部门按征收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核定,纳入部门预算,实行收支脱钩管理,改变原部分非税收入存在收支挂钩的不规范现象,提高非税收入运行效率。按照稳步推进的原则,200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对市直行政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征收的非税收入(不包括专项收入)实行收支脱钩管理,收入全部上缴国库。
(五)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发挥资金效益
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加强对路桥收费年票制资金、交通公路系统专项资金计划和使用的管理和跟踪问效,严格审核把关,缓解财政补差资金矛盾;积极筹措廉租住房专项资金来源,跟踪了解廉租住房项目建设落实情况,及时办理资金拨付;督促落实住房基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严格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推动住房补贴工作的启动和住房货币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筹备工作;加强国土出让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和催收入库,推动国土出让收入纳入基金预算的政策执行。加强和规范彩票销售市场的监管,推动彩票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促进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体育事业的工作。
(六)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市委、市政府决策事项的落实
在我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加强非税收入的收支管理,对缓解财政预算资金压力,增强财政可支配财力起到积极作用。根据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2008年在“收支两条线”财政专户、国土资金专户等账户,垫付暂付12312万元用于市政建设、精神文明和涉及国计民生等项目,保证了市委、市政府有关重大决策的落实。
2009年,我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一五”规划要求,坚持改革不动摇,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财政管理改革、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我市财政改革与发展的工作任务,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稳妥推进我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小金库”和非税收入征缴情况专项治理清理。切实提高我市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质量,不断开创我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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