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
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列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汕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部和金平区城管执法队伍和龙湖区城管执法队伍。汕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部设置5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分别为:办公室、指挥中心、执法管理科、督察大队、直属大队。 金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设19支中队,龙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设9支中队。
汕头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规定,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法规、规章的研究、起草,制定中心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中心城区城市管理方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指挥协调、指导监督。
3.行使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园林绿化、城市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4.负责户外广告,重点市政设施、重点园林绿化区域等市管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查处严重或突发性违法违章案件。
5.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情况
汕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部共有财拨人员74人,其中:在职人员62人,退休人员12人。
汕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属金平区、龙湖区城管执法队伍共有财拨人员实有234人,其中:在职人员234人。
三、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16年汕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部和金平区、龙湖区城管执法队伍收入预算总额2462.516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拨款2346.49万元,非税支出拨款100万元,上年公共财政预算结转资金16.02695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6年汕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部和金平区、龙湖区城管执法队伍支出预算总额2462.51695万元。其中: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2296.49万元;项目支出166.02695万元。
汕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