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作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涵盖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汕头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汕头市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并将其与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及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一体实施,严格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强化重大审计信息公示公开管理,强化审计重大信息依法公开力度,进一步优化信息发布内容及发布频次,持续提升审计工作的透明度。根据我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市审计局2022年度自觉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解决回应工作,做好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整改报告经人大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开工作,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做好网站日常管理及稿件审核,及时更新内容,2022年局信息门户共发布工作动态103篇,市本级审计结果公告类信息2条。
(一)增强审计工作信息公开力度
围绕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做好信息公开。我局积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发布、修改、完善,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网部门频道栏目及时公开我局信息。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及时按法规及时限要求处理,做到及时准确公开。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的要求,经人大审议后及时全面公开关于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及报告解读、关于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加大审计重大信息的公开力度,丰富发布的信息种类,及时传达上级重要会议、重要文件以及本单位重点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等工作动态,将群众最关心的审计工作信息作为公开重点,便于公众更直观了解审计工作,更加积极参与到审计监督工作中来,增强审计权威、提高审计工作成效。
(二)依法做好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审计局根据市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定期梳理总结,并按要求报送或公开,如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并按要求主动公开、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填报及公开、自查梳理近三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等。二是修订完善局信息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审计专题报告、审计工作信息、党建信息等各类工作的收集、审批及报送程序,压实各级信息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局信息管理流程,提升审计信息管理的能效。三是做好信息依申请公开及答复工作。
(三)严格规范落实政府信息审核机制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要求,涉及对外报送及公开信息严格按照制度分级审批,对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内容、方式等进行全流程审查。加强日常政府信息自查和监管,对政务公开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错敏信息进行及时更正。及时对相关网站栏目内容进行调整。据市政务信息公开要求进行信息校正及完善,提升公信力及信息公开的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看,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审计重大信息公开频次不断增强,审计动态及审计结果等事项公告力度不断加大。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信息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对于审计法律法规的解读不够深入等。2023年,市审计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和我市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审计监督效能和审计工作透明度,及时、准确回应人民群众及社会舆论的监督需要,进一步深化审计信息工作,切实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市审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工作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ntou.gov.cn/sjj/)可查看。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审计局综合法规科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金泰庄翡翠花园3幢,邮编:515041,电话:0754-88286861)。
汕头市审计局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