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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头市2021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2022-11-28 10:43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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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

汕头市审计局局长  李 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汕头市2021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1年,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1+1+9”工作部署,坚定不移走“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发展道路,加快构建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坚持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稳步推进改革发展各项工作,202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平稳。

  ——聚力开源挖潜,促进财政平稳运行。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多渠道开源挖潜,盘活国有资源资产。抓住机遇,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政府债券资金,增强促进发展财力支撑。实行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等措施,统筹兼顾,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把落实好直达机制作为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抓手,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动态跟踪资金分配下达、资金支付、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情况,为开展疫情防控、纾解企业困难、保障基本民生提供了重要支撑,对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起到重要作用。

  ——推进新一轮预算管理改革,财政治理效能不断提升。2021年市财政局以建立大事要事保障机制为重点,围绕国家、省及市的发展规划,全面加强各类财政资金、资产、资源的统筹,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强化预算管理绩效的激励约束作用,进一步推动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完善审计整改督促机制,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对202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有关区县和部门认真落实整改。截至2022年6月,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18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53个,正在整改27个。按审计要求已上缴、追回或归还各级财政资金5.91亿元,促进拨付资金到位5.71亿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按照省市县三级财政纵向到底全覆盖审计要求,组织开展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和濠江区财政管理和收支情况审计,积极运用大数据审计方法,开展市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36.39亿元,总支出412.1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12.57亿元,总支出311.5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17亿元,总支出0.88亿元;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275.86亿元,总支出273.55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各预算单位认真落实预算执行管理改革各项要求,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坚持“过紧日子”,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1.预算编制方面。一是市本级2021-2023年中期财政规划内容不完整,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期财政规划未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对年度预算编制缺乏约束。二是土地出让收入预算编制与实际执行差异较大。2021年初编制的180亿元土地出让收入预算短收55亿,大量支出没有来源,导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指标33.92亿元被收回,减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指标21.36亿元,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有待提高。

  2.预算执行方面。一是未按规定时限将89笔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合计37.05亿元提前告知各区县,影响各区县完整编制预算,不利于资金统筹安排。二是部分上级专项资金预算支出执行率低,涉及上级专项资金1.36亿元,主要是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等原因造成项目推进缓慢,导致上级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三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执行率较低,仅完成预算调整8059万元的64.24%。四是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率较低,仅完成预算调整支出的88.41%。

  3.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截至2021年底,4个区未及时拨付专项债券资金7.22亿元。二是部分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慢。共有18个项目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率低于50%,其中9个项目未开工建设,截至2022年2月滞留33.97亿元在预算部门和项目单位尚未使用。三是抽查2020年以前已投入使用的专项债券项目146项仅有1项实现收益。四是2021年完工的3个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收益未能达到募投公告预期,未能与融资自求平衡。

  4.财政保障方面。2014年10月至2021年12月,全市共欠缴应由财政负担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0.96亿元。其中市本级10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欠缴0.31亿元;各区(县)欠缴0.65亿元。

  (二)濠江区财政管理和收支情况审计情况

  1.大事要事财力保障方面。一是有12家企业的产业扶持政策资金730.94万元未能落实。二是上级下达的水田垦造任务284亩未按期完成,青苗补偿款及工程款共计1320.78万元尚未支付。三是未及时将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的全面消灭砂土路项目奖补资金1574.32万元拨付到24个社区。四是未及时拨付部分民生项目资金,涉及4个项目共4433.68万元。

  2.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一是土地出让收入预算编制不科学,实际土地价款收入仅完成年初预算29.37亿元的9.16%,导致2021年新增支出挂账3.24亿元。二是将经营性收费、第二类疫苗成本费等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导致多列收入1859.85万元。三是1家经济联合社未及时上缴水田储备指标使用费和地价款合计1664.45万元。

  3.财政保障方面。一是“保民生”资金1574.87万元未及时拨付,涉及325位离任村(社区)干部生活补助、60个社区办公经费、3.85万亩生态公益林补偿等补助对象应保未保。二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2715.3万元滞留在区人社局专户,3017位被征地农民基础养老金应保未保。三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留存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缓慢,至2022年4月底仅分配留存资金7440.1万元,完成任务量的23.18%,未能按进度完成任务。

  4.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2021年8个项目新增专项债券资金7.72亿元存放在项目单位专户,至2021年底未能形成实物工作量。二是未及时拨付2021年债券资金,涉及金额1.42亿元。三是3个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存在“未批先建”问题,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

  5.财政运行状况及风险方面。一是库款余额3.41亿元低于存量资金规模8.6亿元。二是新增暂付款项占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10.08%,超出规定的5%比例。三是截至2021年底的债务余额为56.4亿元,相较2020年底增加20.9亿元,债务余额增长率为58.79%,偿债风险较大。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预算编制方面。一是3个预算项目因谋划不细致、考虑不充分等原因造成编制不够精准科学,导致预算执行中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涉及预算金额5700万元。二是9个单位12个项目未提前组织预算项目入库储备,涉及预算金额1.94亿元。

  2.预算执行方面。一是33个单位未及时上缴租金等非税收入195.4万元。二是13个单位未按规定时限完成98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工作,金额合计9.58亿元。三是10个单位未按规定时限分解部门待分配资金,金额合计2.82亿元。四是31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1.87亿元财政资金划入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五是11个单位少计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61.48万元;15个单位“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121.43万元。六是45个单位未按规定及时清理盘活各类存量资金5408.3万元。

  (四)财政暂存暂付挂账审计情况

  一是暂付款消化未达进度,新增款项超规模。截至2021年底,市本级和5个区对2018年底暂付款余额清理消化率均未达60%的序时进度;5个区县3年来暂付性挂账规模增加6.04亿元;3个区县2019年以后新增的暂付款规模未能压减,超出同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之和的5%。截至2021年底,全市财政暂付款余额为92.67亿元。

  二是新增暂付款挂账未消化。2021年全市新增暂付性挂账至年末尚有余额5.57亿元未消化。主要原因是财政减收而不压支,为平衡收支预算,将超预算支出转列暂付款形成挂账5.33亿元。

  三是5个区县部分暂付性挂账消化不合规。南澳县为完成支出挂账消化考核任务,采用调账的方式消化2018年以前存量支出挂账1.83亿元,虚增2019年新增支出挂账1.83亿元;潮南区在没有预算来源的情况下,未经区政府常务会审批,将超预算支出3379.11万元和无预算支出5240.2万元列为暂付款;龙湖区和金平区支出挂账资金消化程序不合规,提前调账消化2021年超预算、无预算的支出挂账2.28亿元。

  四是5个区2020年底提前列支挂账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1.62亿元未按原用途拨付,上级原定项目进展缓慢。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中央直达资金审计、市城区养老服务业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以及市中心城区公厕建设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中央直达资金审计情况

  一是未将6.16亿元上级直达资金及本级配套资金在规定时间内分解和下达,涉及城乡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就业补助等43项资金。二是部分直达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截至2021年底,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等3类直达资金未支出共达4.76亿元。三是个别已死亡优抚对象的优抚补助未及时停发,累计多发放补助1.92万元,5名优抚对象跨区重复领取优抚补助。四是2个区的退役军人优抚信息管理系统管理不完善,数据不准确。抽查2021年10月区优抚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发现,有24名优抚对象已去世但信息数据仍留存在系统中,有15名优抚对象的信息数据未在优抚系统中反映。

  (二)市城区养老服务业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是2018年至2020年市本级及区县两级留成福彩公益金投入养老服务业未达规定的50%比例。二是公办养老机构产权证不齐全。全市36家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均未取得房地产权证,除市福利院外其余35家养老服务机构均未办理用地手续;潮南区原雷岭敬老院用地被征(占)用。三是选定的10家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示范点建设进度缓慢,全部未在市政府要求的2021年9月前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

  (三)市中心城区公厕建设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是规划引导不强。中心城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未正式出台,尚未对中心城区公厕建设用地、数量和布局提出规划控制要求。二是建设推进不力。5座公厕未落实“先建后拆”、“拆一补一”政策;拆改海滨长廊7座公厕未按标准还建,产生排污及供水等问题;3座公厕建设进度缓慢,未能按时完成。三是使用效果不佳。中心城区部分公厕重建轻管,未及时维修养护影响日常正常使用;7座公厕已建成但未及时投入使用,形成资产闲置。四是资金落实不力。部分公厕建设及奖补资金833.91万元滞留区财政;2020年以来未将公厕管养经费全额列入年度预算,2021年少列预算1523.70万元。

  三、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2021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19年至2021年市住房公积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2020年至2021年市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绩效审计、2016年至2020年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2020年至2021年市推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21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情况

  一是部分参保人员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其中3人重复领取机关及企业养老待遇共2.98万元、1人同时享受失业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定期待遇共0.79万元、3人重新就业后继续领取失业保险待遇0.35万元。二是已登记死亡的参保人员仍有社保领取及报销记录,其中56名已登记死亡的参保人仍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定期待遇,涉及金额1.19万元;214名已登记死亡的参保人仍有医保报销记录,涉及金额14.49万元。

  (二)2019年至2021年市住房公积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情况

  一是市公积金资金筹集及使用管理不到位。未与公积金业务相关单位建立信息交流机制检查业务数据;对银行经办的公积金业务指导监督不到位;未能利用全国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进行风险检查;审核工作不严,个别人员贷款期限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限;违规缩小审查范围,导致有房人员以租房理由提取公积金490.88万元。

  二是市公积金管理和资金增值收益管理不规范。2021年9月前未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定期资金的存放银行;1.4亿元定期存款未按集体决定存放;未积极追讨被违规套取的公积金74人854.15万元;未及时处理公积金封存账户13.95万个,金额合计2.35亿元,其中7.09万个封存账户未注明封存原因;对注明封存原因的账户,未及时采取措施引导帮助相关人员处理。

  (三)2020年至2021年市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绩效审计情况

  一是医疗康复救助基金部分项目超年度计划执行,2021年应付未付金额1042.91万元。二是白内障救助项目对救助对象范围界定不明确,定点医院、对家庭经济状况审核不到位,造成项目超2021年计划执行651.27万元。三是2020年至2021年的医疗康复救助基金统筹金526.51万元未纳入财政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截至2021年底,2个区共18.16万元统筹金未到位。

  (四)2016年至2020年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是体育场地资源不足、分布不均。截至2020年底,5个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未达标。二是新建社会足球场地布局不合理,配套不完善,管护不到位。潮阳区足球场地分布不均衡,未按各镇人口数合理规划;3个区个别足球场地选址不合理,建在围蔽工地、农用地等区域;市主管部门未能协调各方共同做好新建社会足球场的后续管护工作。三是违规设置招标条件采购全民健身器材,涉及金额399.80万元。四是2018年、2019年汕头国际马拉松赛事总冠名收入1300万元未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2020年至2021年市推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是基础工作不扎实,对增设电梯需求底数摸查不清。市主管部门仅要求各区县上报符合加装条件的住宅梯数、有意愿且符合条件加装电梯的住宅梯数,未形成明细基础台账,摸查结果不全面且未及时更新,部分实际增设电梯未在摸查结果内。

  二是奖补资金转拨和配套不到位。3个区未及时将市级增设电梯奖补资金拨至相关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其中20万元补贴至2022年2月仍未拨付至业主,距市财政下拨时间已超过1年;4个区县对增设电梯工作不重视,未按要求落实区级配套奖补资金,涉及奖补资金110万元。

  三是职能部门对增设电梯的指导和管理不到位。市相关职能部门对增设电梯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不到位,部分手续不完善或缺失。截至2021年底,全市增设电梯项目竣工验收手续完成率47.15%、规划核实证明手续完成率32.91%、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完成率4.11%。

  四、绩效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市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及濠江区财政管理和收支情况审计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情况审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至2021年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情况审计情况

  一是部分资金支出进度缓慢。全市涉农资金支出进度缓慢,其中:2021年度省级资金95241万元,支出执行率66.6%,全省排名垫底;省级驻镇帮镇资金15000万元,支出执行率仅为0.03%。市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已拨付的3000万建设资金实际仅支出165.34万元;“广东技工(技工教育)”工程5100万元预算执行进度3.8%,未能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部分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滞后。61个单位尚未按规定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33个单位未按规定公开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涉及金额3.36亿元;4个市级单位因项目实施进度缓慢、工作未按计划如期完成等原因导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未能实现,涉及预算资金合计2.13亿元。

  三是濠江区财政局对区预算部门申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审核不严,存在用途与目标不符、缺乏生态效益指标等情况。

  (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至2021年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情况

  一是部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预算执行不到位,2020年至2021年未支出资金合计2057.5万元。其中:“智慧餐饮”工程1250万元项目进度缓慢,预算执行率低;市食检中心实验室改造项目900万元项目预算仅申请用款26.11万元;省市两级下达的食品抽检经费271.98万元分别滞留3个区财政未拨付。

  二是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抽查委托服务管理不到位。委托市质计所抽检的食品安全抽查企业覆盖面不足,部分食品类别抽检未覆盖全市各区域,抽检存在盲区;未对抽查委托服务的执行情况进行校核监督,部分食品抽查检验批次与委托合同抽检方案计划不一致。

  三是部分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委托服务未严格执行抽查计划。抽检未按规定支付购样费及退回无偿提供样品,个别产品抽样不符合合同规定,未按规范进行产品抽样。

  四是市食检中心长期由市质计所托管并开展工作,未能有效履行应承担职能。

  (三)2018年至2020年广工大协同创新研究院创建绩效跟踪审计情况

  一是理事会的决策和监督职能履行不到位。未按章程定期召开理事会,财务决算、副院长任命等重大事项未经理事会审定。二是未完成“实现税收100万元以上”目标。三是未制定无形资产管理办法,“土壤修复化学淋洗装置、系统及办法”等3项已取得的知识产权未按规定入账,也未登记无形资产台账,存在流失风险。四是存在违规向个人租用车辆,部分业务招待费和差旅费报销凭证不全等问题。

  五、公共投资审计情况

  开展亚青会场馆和市重点基础设施、重点民生项目审计。对亚青会赛事场馆游泳跳水馆和正大体育馆改造工程投资建设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开展昆仑山路改造工程项目、中心医院易地建设项目、侨韵文化旅游商业带项目、金砂东路改线项目、高铁站枢纽一体化项目和金鸿公路龙湖段改造项目等6个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开展审计,对民生实事项目中心城区供水系统提压改造用户水表后立管规范化整改项目开展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阶段性审计调查情况

  1.招投标程序方面。昆仑山路改造项目未按规定设置中标公示期,初步勘察工作未中标已完成。

  2.造价控制方面。昆仑山路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图纸、概算文件多处工程量计算错误,共多计概算造价9271.67万元,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考虑不合理,未能有效节约投资;3个项目工程进度款计算错误,共多计工程款7853.84万元,已多付工程款6111.18万元。

  3.施工质量管理方面。2个项目存在未按图施工问题;昆仑山路改造项目设计变更程序滞后。

  4.参建单位履职方面。中心医院易地项目设计单位履职不到位,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出具施工图纸、未按要求配置人员等问题。

  5.项目前期论证方面。金砂东路改线项目报告必要性分析依据不充足。改线工程为双向6车道,未提升原道路交通容量,同时建成金津特大桥作为标志性建筑也未有经济意义。

  (二)游泳跳水馆及正大体育馆改造工程投资建设管理情况审计情况

  1.基建程序方面。设计招标设置不合理设计周期。正大体育馆在项目中设定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招标文件中缩短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时间,设定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周期时长仅为规定体育馆设计周期定额的18%及17%。

  2.资金管理方面。市游泳跳水馆改建项目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在每期进度款中直接拨付15%至工人工资支付专户,截至2021年7月底,建设单位已支付的17笔进度款,仅有3笔按规定比例拨付至工人工资专户,仅占已支付进度款的1.95%。

  3.参建单位履职方面。市游泳跳水馆改造项目施工单位存在涉嫌转包和违法分包,将工程分解给26个分包单位,分包合同总金额占总承包合同的97%,并将钢结构工程违规分包给资质等级不满足要求的单位;监理单位存在未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批、未按投标书配备人员、违规变更总监理工程师等问题。

  4.工程质量方面。市游泳跳水馆改造项目出现漏水、渗水和积水情况,部分位置出现不同程度的偷工及损坏,存在安全隐患,部分位置未按图施工。

  5.资产处置方面。市游泳跳水馆在拆除原来部分建筑物和设备时,未及时对原馆内的固定资产以及可计残值废旧物资进行登记造册、资产评估,未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相关手续,涉及账面原值659.31万元,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

  (三)中心城区供水系统提压改造用户水表后立管规范化整改项目审计调查情况

  1.立管材料变更报批程序滞后。前期项目施工图对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方案中的立管材料进行调整,而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2个月后才向市主管部门征求立管材料变更的调整意见。

  2.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未达规范要求,施工单位个别月份投入劳动力数量不足,监理单位未按投标承诺派驻监理人员,监理审核工作量不准确。

  六、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结合市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及部门预算执行审计、2020年至2021年市水资源管理审计调查以及2019年至2021年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等项目,重点审计了行政事业、自然资源和国有企业等3类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一是盘活国有资产力度不足。截至2021年底,行政事业性资产存在空置房产281宗,面积4.99万平方米。二是国有资产租金收入未及时收取。截至2021年底,市本级公租房保障对象拖欠租金超过6个月共涉及462户,拖欠租金128.34万元。三是1个区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未及时清理盘活,涉及13宗闲置房产,面积合计1.24万平方米。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1.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方面。一是2021年省下达市垦造水田面积5000亩任务除濠江区、澄海区分别于2021年11月、12月开工外,其他区县当年均未开工建设,截至2021年底各区县均未能形成水田指标以满足本区域占补平衡后实现有偿转让,进而增加财政收入。二是海砂开采项目进度缓慢,省下达任务清单要求完成6块海域的海砂开采出让前期工作的目标至2022年4月仍未实现,未能实现海砂开采出让收入。

  2.水资源管理审计调查方面。一是水资源开发利用不规范。2021年非农取水许可发证率未全覆盖、取水许可管理工作质量不高、粤东灌区澄海部分主要取水口未按要求实现取水在线监测计量。二是水资源节约管理工作不到位。3个区2020年万元GDP用水量未达控制指标;4个区县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偏高;潮阳区9家月均用水超过1万立方米的工业企业未纳入重点用水单位管理;潮阳区有4家百万吨以上取水户未实行在线监控;各区县均存在未按月征收水资源费的问题。三是水资源保护不完善。2019年机构改革后,“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划转至市一级,但由于省级功能区优化整合工作尚未正式出台,市级整合工作尚未开展,市水功能区标识设立以及污染物超标情况通报工作有待推进;2个区河流、灌渠沿岸日常管护不到位;潮阳区有6个自来水厂饮用水水质不达标,存在耐热大肠菌群超标等问题。四是河长制考核与执法监督管理不完善。全市巡河工作记录部分数据存在异常;2个区部分河长履职不到位;潮阳区举报投诉执法工作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彻底。

  (三)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1.资产账务管理方面。一是产权登记管理工作不到位。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信息系统登记数据未及时更新,抽查发现有22宗产权未进行登记。二是4个集团312户企业未纳入年报报送范围,劣质资产剥离进度缓慢。三是部分企业账实不符。7户企业62宗土地、707宗房产和1宗海域使用权未入账核算,涉及面积218.72万平方米;建工集团下属企业汕头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接受移交管理的12座泵站内的机械设备设施、106座闸的闸板及电控系统等一批设施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部分资产有账无实,3个集团共142宗土地和房产7664.38万元以及部分存货、车辆和设备8929.92万元有账无实;4个集团共24项长期股权投资未在账面核算,涉及金额2.88亿元;2个集团共3项对外投资已转让但账面未处理,涉及金额158.57万元。

  2.资产运营效率方面。一是部分企业资产闲置。截至2021年底,2个集团共10个码头停用及设备闲置,资产账面净值3312.35万元;3个集团有167宗土地、房产闲置超过3年,面积109.56万平方米;市汕运客运有限公司37辆营运车辆闲置。二是公交公司资产运营效率较低。2019年至2021年度,营运车辆日均出车率仅为67.89%、59.66%和72.11%。三是交通集团在建工程多年仍处于筹建状态,投入资金261.04万元未能发挥效益。五是部分投资收益未及时收取。投控集团下属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未按投资公司章程分配收取收益;珠港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未按投资协议约定足额收取收益;6户企业共49项对外投资项目2019年至2021年期间均未能获取投资收益。

  3.资产质量方面。一是往来款长期未处理。截至2021年12月,2户企业有4笔预付账款长期未结转,涉及金额575.83万元,有4笔应收款长期未收回,涉及金额9.96亿元,其中7.64亿已在审计期间整改;5户企业挂账三年以上、未通过函询确认债权且未通过起诉追讨的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共697笔,涉及金额15.15亿元。二是参股项目项目情况不清,3个集团有40家下属企业对部分对外投资项目未掌握情况,涉及153项投资,金额3.75亿元。三是公交公司对外投资管理不到位。对已不参与经营管理的联南巴士公司未及时与合作方续签经营管理协议,导致仍需承担经营风险与亏损。

  4.资产处置方面。4个集团下属19家企业未对已移交拆除的礐石大桥南北岸房产进行账务处理,资产处置手续未完善;公交公司8辆大型客车报废程序未报上级交通集团审批通过。

  5.资产出租管理方面。一是资产出租未履行规定程序。2个集团各有1宗资产出租未事前报备,涉及合同金额43.8万元;2019年至2021年,4个集团共有30宗资产出租未按规定通过招租平台公开招租;2户企业共19宗物业出租未签订合同。二是出租资产价格评估不合规。3个集团有252宗物业出租定价均没有通过市场询价或评估;超声集团物业出租价格依据的评估报告超过有效期。

  6.资产安全及重大风险方面。公交公司现金票款344.74万元未及时缴存银行,存在安全风险。建工集团下属企业13项账面非流动资产1.35亿元因被投资企业注销、投资资料不详等原因,存在损失风险。

  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审计情况

  开展市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以及市2019年至2021年6月粮食安全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情况

  1.扶贫资产管理方面。一是扶贫资产确权登记管理不全面,4个区县未对315项扶贫资产进行确权登记管理,涉及金额7564万元;2个区县未对以前年度形成的扶贫资产开展追溯登记;2个区部分镇村确权登记各级信息不一致、未按规定公示。二是全市有57项确权到村的扶贫资产未按规定纳入农村“三资”平台管理,涉及金额4259.2万元。

  2.扶贫资产运营与收益分配使用方面。部分扶贫项目申报及资金使用审核把关不严,潮南区将以前年度建成的项目申报补助资金45.14万元;部分产业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潮阳区部分村产业扶贫资金2714.7万元未办理投资抵押,资金到期收回存在风险;潮阳区部分项目协议中未约定扶贫投资项目公司不按期兑付收益分红责任;潮阳区有8个村违规以现金发放扶贫资产收益,涉及78.6万元。

  3.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方面。一是部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5个区县组织实施的2021年第二、第三季度入户排查,部分数据不实。二是低保保障范围覆盖不全面。截至2021年11月,市民政局已识别的农村低收入家庭中,有重病3人、重残6人未按要求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4.农村集中供水方面。一是未按规定实行供水服务管理及确定水价。潮南区有43个村未按要求将水价报所在镇政府核准、区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潮阳区有4个村未按要求实行集中供水,涉及2497户,有3个村农户自来水水价超出区发改局批准的到户水价标准,有5个村自来水供水承包人对农户每月加收表底费用。二是部分供水主体未按要求进行水质监测。潮阳区部分超规模的供水设施未按要求开展水质监测,部分监测指标不符合生活饮用水要求。三是末梢水指标值超标。潮阳区有13个村小型水厂检测报告反映水质存在PH值、浑浊度、锰等指标超标的情况。

  5.村卫生站建设方面。一是部分村未配建卫生站或卫生站运作不规范。截至2021年11月底,全市有12个非镇卫生院所在地的村未设村卫生站;有580个村卫生站的非编制乡村医生未与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未实行年度工资核算;部分村卫生站存在缺乏宣教设施、基本药物、药物购销收支无单据等问题。二是潮阳区财政局滞留中央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327万元,截至2021年11月底尚未拨付至相关卫生院。

  (二)2019年至2021年6月粮食安全跟踪审计情况

  1.粮食储备任务方面。一是粮食储备工作不规范。市本级及潮南区部分轮换批次超轮空期,部分批次储备粮轮换最长超过7个月;潮南区存在承储库点未定期形成粮情检查分析报告,储备粮检验样品抽检程序不当等问题。二是粮仓建设工作不到位。市本级及市属国企自有仓容为6.92万吨,占储备规模的34.7%,占比较低;4个区县的骨干粮库建设任务未按规定于2020年底完成;市储备粮公司无法实时掌握动态储备粮实际库存,动态代储库点尚未全面实现“视频通”监控。

  2.粮食生产能力建设方面。潮南区有2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未竣工验收,有2个镇上报的高标准农田复耕复种面积及不可复耕面积不准确。潮南区生猪生产用地、用林保障不到位,有5家生猪养殖户未取得防疫条件许可证,生猪生产管理不到位。

  3.涉粮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潮南区有5056.78亩2020年已建设完成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实际撂荒,造成690.73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未能发挥效益;未及时组织申报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导致资金20万元长期闲置;有4家养殖场未及时建成,导致市级财政补助资金720万元滞留区财政。

  八、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1年7月以来,市审计局共移送审计问题线索16项,主要涉及违规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程序不合规等问题。

  九、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决算编制工作,全面、准确反映财政收支

  各部门要加强预决算编制工作,认真履行部门预算编制职责,将部门全部收支完整纳入预算,以健全完善项目库管理为抓手,进一步增强谋事排钱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科学精准合理安排年度预算,全面、真实、准确反映财政收支。市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做好预决算编制工作,提高预决算编制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二)加强财政资金使用与预算执行管理,推进重大财政政策落实

  市有关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落实预算执行管理监督主体责任,加强资金监管和资金绩效管理,加大财政对民生的保障力度,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项目推进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以及重大财政政策全面落实。同时要落实好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肃预算执行纪律,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大力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统筹兼顾,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三)加强资金资源资产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要加大盘活资源资产力度,建立健全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资源资产处置工作。严格遵守政府债务管理有关规定,管好用好政府债券资金,科学测算评估预期偿债收入,合理制定偿债计划,并在中期财政规划中如实反映,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要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建立健全决策和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经营业务、投资项目以及资产的监管,着力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要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强化规划约束和源头控制,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绿色发展。

  (四)强化民生资金和公共工程项目管理,完善民生保障机制

  要进一步加强民生服务意识,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围绕社保、卫生、教育、养老等民生领域,加大民生资金投入,加快民生资金进度,提升民生资金效能。健全完善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机制,加快推进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就业创业政策支持、特殊困难群众救助等民生政策的落地落实以及基本民生兜底保障机制的不断完善。加强对公共工程项目管理,要强化项目前期统筹规划,落实工程管理责任,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和成本控制,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履职尽责,加强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利用好各类监督成果,形成监督合力。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区县和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审计局将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为实现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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