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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汕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2021-01-04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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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一次会议文件(9)

关于2019年度汕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0年12月30日

汕头市审计局局长  谷元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汕头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2019年度汕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0年8月3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汕头市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市政府将审计工作报告中所列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于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整改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有关整改责任单位切实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逐条逐项落实整改,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现将2019年度汕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一年来,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促进各部门完善制度,着力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功能,各被审计单位整改意识进一步增强,整改质量有所提高,整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审计整改责任

2020年4月17日,市委书记马文田主持召开全市审计工作暨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审计工作特别是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把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会议明确各部门“一把手”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担负确保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整改到位的责任。与去年相比,各被审计单位整改自觉性进一步提高,整改力度进一步加大。

(二)强化督查督办,提升审计整改效果

一年来,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市审计局上报的《审计报告》和《审计专报》等作出批示近三十次,要求相关责任部门积极落实审计整改,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有力地推动了审计整改落实。各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自觉落实整改责任,部分单位甚至做到即知即改,审计整改效果不断提升。市自然资源局、市金融局等4家单位在审计期间将应缴国有资本收益321.03万元悉数上缴财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联等6个单位在审计期间也将非税收入536.13万元全额上缴市财政。

(三)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强化结果运用

各被审计单位整改意识不断增强,主动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效率和效果明显提高。部分单位能由点及面、举一反三,将整改工作与加强管理、完善制度、追责问责紧密结合,提升整改效能。市财政局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研究制定了《汕头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和《汕头市市级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流程》等7个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规范,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规范我市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努力实现源头治理。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对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117个问题,截至2020年11月,已完成整改的问题93个,占比79.49%;正在逐步推进整改的问题24个,占比20.51 %。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采取上缴国库、归还原渠道资金、统筹使用结转结余资金、调整账目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209528.98万元,其中:追缴非税收入2093.45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7078.56万元,促进资金拨付到位36777.32万元,调账处理676.70万元,其他已落实整改金额152902.95万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9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未及时收缴部分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问题。审计期间,市自然资源局等4家单位已将应缴国有资本收益321.03万元全部上缴财政。

(2)部分预算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问题。一是市财政局已于2020年6月24日下达潮阳区2019年中央污染防治资金9000万元,并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尽快形成实际支出。二是金平区等四个区财政局表示今后收到已明确具体补助对象及金额的转移支付资金后,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金转下达工作,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及时拨付到实施单位或企业。三是南澳县已于2020年4月份完成2019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学前教育资金69万元的分配并上报备案工作。

(3)个别财政管理工作还不到位问题。一是市财政局未及时收回的25个预算单位的部门存量资金18213.82万元,除4427.71万元已于上半年支出无法收回外,其余13786.11万元至2020年11月底已上缴13757.75万元,剩余28.36万元因项目结算尚未定案暂未收回。二是2020年7月市财政局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市财支付〔2020〕1号),进一步规范市级财政资金支付业务;发函要求有关单位清理2020年上半年违规划转资金的情况,限期将滞留在单位账户的资金按规定进行支付;办理汕头市广场(绿地)管理处等8个独立核算的三级预算单位纳入集中支付的手续。三是58个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未按要求上缴市财政的住房基金2089.05万元,加上期间新增129.22万元,除部分须留存用于限定用途外,其余1009.89万元已上缴市财政。四是31个单位67个未按要求及时清理规范的银行账户,截至2020年11月底已撤销33个,拟撤销14个,申请保留20个,拟撤销账户需待账户余额处理后才能销户。

(4)部分社会保险待遇发放不合规问题。一是10名不符合条件参保人员缴交的社保费6.57万元已退回企业;二是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或超范围发放社会保险基金95人37.07万元,至11月底已收回93人共28.24万元;另1人因家庭经济困难先分期退还0.3万元、1人重复领取社保待遇拒不退还的已移送市人社部门依法处理。

2.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预算执行方面问题。一是市财政局对2020年预算草案进行优化,体现由部门经管分配的项目资金情况,并在2020年批复部门预算时,对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分别按部门项目支出和部门经管分配项目支出进行明确,加强预算与决算编制口径的对应性,避免出现因统计口径不一致导致“部分市直部门预算数与年终决算数字偏差较大”的情况。二是市财政局根据相关主管单位的分配方案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并督促相关部门加快资金分配,以及时拨付资金。对15个部门使用的市级科技创新战略资金(人才发展专项)10000万元,于2019年底通过预算调整及年终收回4653.70万元;结转2020年使用的677.28万元,截至目前支出533.51万元,收回143.77万元;列支挂存的214.68万元,截至目前支出158.88万元,收回55.80万元。市教育局主管的省级教育发展专项学前教育资金6028万元,截至11月已支出4662.82万元。

(2)非税收入方面问题。广州办、市贸促会等9个单位的房产租金、利息等非税收入经自行清理后,应缴的691.50万元已全部上缴市财政。

(3)资产管理方面问题。一是截至2020年11月底,有14个单位共109处出租、出借、闲置的房产和土地已全部按要求上缴市财政或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有11个单位共26处出租、出借、闲置的房产正在办理手续中;另市卫生健康局、市直工委、团市委有24处房产因用户无法搬迁等原因无法办理移交手续。二是市农业农村局4部因机构改革划转未及时登记固定资产管理的公车已报市财政局审批同意,完成固定资产登记并入账。

(4)公务经费支出方面问题。一是针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超预算问题,北京办、市工商联等5个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预算法》等规章制度的学习,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市委宣传部、市工信局和市公安局3个单位从2020年起严格控制上述支出不超预算。二是市国资委等3个单位全部公车从2020年起全部实行单车核算。

3.镇(街)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2个镇(街)预决算编制不规范问题。金灶镇按照要求对预算进行细化,完善决算草案编报工作,不断提高预算、决算的编制质量;陈店镇已完成2019年新部门决算报表编报,确保报表与账面数据的一致性并上报区财政待批复。

(2)4个镇(街)财政收支不实问题。金灶镇对未能及时拨付的专项资金进行清理,加快工程进度,尽快将专项资金拨付到村(社区),同时规范预算收支管理,如实反映财政收支;海门镇制定《关于逐步消化历年财政收支缺口工作方案》,修订《海门镇机关管理制度》,逐步消化历年的财政收支缺口;广益街道对少列的财政支出作调账处理;陈店镇对“其他应收款”科目历年挂账的“西环路及北新片区建设资金”进行了结转。

(3)5个镇(街)的非税收入和结转两年以上存量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问题。经各镇(街)清理,广益街道铺面、土地租金已纳入街道预算内资金管理;广厦街道和马窖街道利息收入27.59万元已上缴国库;海门镇财政所收取的社会抚养费43.44万元和存量资金62.46万元已按规定上缴区财政;陈店镇从2020年起将租金、利息等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区财政专户。

(二)绩效审计整改情况

1.本级财政预算执行绩效审计整改情况

(1)市财政局绩效运行监控、评价结果应用、绩效工作考评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规范不完善问题。市财政局出台了《汕头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汕头市市级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流程》和《汕头市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评价激励办法(2020年修订)》等六个制度和业务流程规范,完善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具体制度办法、预算绩效管理操作细则、绩效监控管理和评价结果应用。

(2)市中心医院2019年高水平医院建设省级补助资金支出率低问题。目前市中心医院正在进行易地建设,专项资金支付进度逐渐加快、使用效益逐渐凸现。截至2020年11月底,高水平医院建设专项资金10000万元累计支出7706.26万元。

(3)政府产业投资基金使用效益低问题。一是华侨产业母基金已完成汕头盈峰文化科技基金和康佳粤科汕头(科技文化)产业基金两个项目的立项;二是华侨产业母基金设立的子基金已完成了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1655.85万元以及广州威溶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900万元两个项目的投资,另完成6个项目的立项;三是市宏财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向市政府上报撤销粤科汕瑞基金的请示,待市政府同意后,即可撤销粤科汕瑞基金。

(4)6个区(县)教育局(除龙湖区)的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数量均未能达到2019年度的资金绩效目标问题。各区县教育局结合本地区学前教育“5080”的发展要求,已制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加快本地区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省级补助资金支出。

2.新建、改建公厕奖补资金使用绩效审计整改情况

(1)缺乏科学规划布局,前期摸查工作不到位问题。一是2020年度市城管局及相关单位加大公厕建设前期摸查力度,提高申报数据的可靠性和可操作性,降低项目核销比例。二是下达给渔下小学、渔五小学的“厕所革命”资金36.5万元将在下一批次市财政下达龙湖区厕所革命专项资金中抵扣收回。三是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全力补齐公厕建设短板,把东海岸新城包括新津片区、新溪片区和塔岗围片区的公厕建设作为2020年度的工作重点。

(2)“厕所革命”工作推进缓慢,部分任务数据不实问题。一是市城管局牵头各相关责任单位,针对重点区域、空白区域和新建成区域,加大公厕建设力度,深入挖掘公厕需求缺口,补齐公厕建设短板,今年计划实施新(改)建公厕302座,截至10月底,已新(改)建171座,其中完工98座,在建73座,还有131座正在进行前期工作,按照目前的进度,今年可完成2020年度200座的基本任务。二是市城管局已责成市环卫中心和各责任单位应对上报数据进行清理核实,剔除不真实的数据。

(3)资金使用效益较低问题。一是2020年市城管局对非中心城区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实施、已竣工(完工)的公厕组织验收,并根据验收情况请市财政拨付建设奖补资金,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市城管局牵头相关资金使用和管理单位全面清理结余资金。将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等以前年度需收回奖补资金抵扣后由市财政拨付给各区和各相关单位,让滞留资金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三是从2019年起,各区实施的“厕所革命”建设项目资金直接由市财政局下达到各区财政;金平区财政局已将公厕奖补资金298.5万元拨付至金平区环卫中心,并将结合公厕项目进度,加大筹措资金力度,尽快拨付公厕奖补资金。

(4)公厕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针对审计报告所指出的抽查发现验收不达标公厕名单,属于市财政全额承担建设金额的,如中山公园游乐场公厕,已按示范公厕要求完成整改;属于奖补对象的,如玉峡辉映公厕等公厕,已报市政府同意,确定按示范或达标标准、新(改)厕位核实拨付奖补资金。同时市城管局举一反三,对建设类型/标准调整、厕位等有变动的公厕项目,及时核实,对奖补资金进行整理清算。

3.汕头市公共交通运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问题整改情况

(1)现有公交车辆运力闲置,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高问题。一是从2020年8月21日起,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加强线路班次调度。二是上半年招聘驾驶员78名,人车比有所提升。三是2020年市财政部门预算安排配套6处场站建设资金600万元以解决公交站场及充电设施配套不足问题。四是为了解决企业亏损问题,市财政局在2020年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中增加对公共交通总公司成本规制补贴2000万元。

(2)现行公交运营财政补贴机制未能有效解决公交运营亏损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已重新组织对中心城区运营公交线路进行公里成本测算,并将按程序上报市政府。

(3)公交企业运营成本管控措施力度不足问题。一是公交企业通过自然减员、清退解聘富余人员、严格控制新招非驾驶人员等措施,逐步减少人员负担。市公共交通总公司非驾驶员占比从2019年12月的40.7%下降到38.9%。二是市交通集团通过制度建设和驾驶员的安全文明教育培训,从源头控制,降低事故率,降低交通事故处理费用。

(4)公交调度智能化水平不高,公交运营效率低问题。市交通运输局落实中心城区公交企业全面启动智能调度及排班系统,持续优化路线排班。

(5)公交线路经营权管理不到位问题。市交通运输局按程序确定路线经营主体,根据相关规定确定路线经营期限。

(6)公交企业线路服务质量考核评价体系未健全问题。一是市交通运输局定期组织对公交企业6个方面进行考核,在公交路线运营时间对司机行驶行为进行实时监控;组织培训专班。二是局部优化调整线路16条,延长运营时间8条,开通妈屿岛专线,开通东海岸片区微1、微2循环公交线路。

(三)“三大攻坚战”审计整改情况

1.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2019年度新增债券资金因项目进度等原因闲置在区县财政部门或预算(项目)单位的33419.53万元已经全部支出。

2.精准脱贫攻坚战审计整改情况

(1)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各区县通过建立留存资金整改支付台账,及时掌握支出动态加快支出进度,防止资金沉淀。截至2020年4月10日,已支付整改涉及资金10703.28万元,其中扶贫资金2539.88万元,乡村振兴资金(农村人居环境) 8163.40万元,支付率100%。

(2)“三保障”等惠民政策落实方面。一是对审计涉及的534名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进行逐人入户核查。经核实,不具备2019年度建档立卡资质的19人,已享受2019年居民医保资助参保的151人(含全年参保和年度中途参保),其余符合建档立卡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缴费资助条件的364人,已全部按220元/人的资助标准拨付至具体扶贫对象手中。二是39名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潮南区17人,潮阳区19人,澄海区3人)已全部纳入低保兜底。

(3)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一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缓慢问题。截至11月全市32个建制镇中18个镇已独立建设镇级污水处理设施,12个镇污水纳入其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2个镇(潮阳区河溪镇和关埠镇)已动工建设,累计完成工程量约六成。全市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为94%。二是未全面建成省定贫困村标准化村级卫生站问题。7个省定贫困村已建成村级卫生站。各有关区县落实主体责任,主动作为,采取一村一站一策,通过引导有资质医务人员到公建村卫生站执业以及采取乡镇卫生院派员驻点或固定时间巡回医疗等方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运行模式,全市37个省定贫困村卫生站全部投入使用。三是项目建设存在管护不到位的问题。潮南区建立管护机制,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波溪村已通过购买第三方保洁服务等方式,做好项目后续管护工作,力争最大化发挥项目效益。

3.污染防治攻坚战审计整改情况

(1)汕头市黑臭水体整治及水质提升建设和管理情况跟踪审计整改情况。一是全市黑臭水体整治建设及水质提升工作进度滞后问题。截至2020年7月,我市38宗黑臭水体已经完成“初见成效”的上报工作;截至2020年10月,19宗黑臭水体已经上报“长制久清”。二是部分黑臭水体整治未达到预期效果问题。2020年7月,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联合对我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行省级专项排查,检查水体25宗,25宗黑臭水体均已消除黑臭。龙湖沟沟体内施工作业完成后,渗漏闸也已修缮止漏,近期连续几个月的水质检测报告水质均达标。新河沟已加强监管,加大巡查频率,确保沟体“死角”堆积漂浮物得到及时清理。三是部分黑臭水体治理方案缺乏系统性问题。针对珠港新城新建排水管网尚未完善,新建雨水排放口疑似有污水混入及在建工地乱排偷排污水入沟现象,市城管局发函给华侨实验区管委会,要求尽快完善管网建设,理顺雨污分流关系,规范工地雨污排放秩序。目前,经市城管局多次对港区排洪沟两侧排口进行溯源排查,暂未发现在建工地乱排偷排、错接混接情况。金平区已经加快启动建设木材厂泵站临时污水处理项目,避免东墩沟及各排渠截污管的污水溢流入沟体,补齐污水集中处理能力短板。四是龙湖区资金保障不到位问题。按照工程结算金额,相关项目均已按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进度支付到位,本次审计指出拖欠的工程款已全部支付。

(2)加强固体废物综合管理资金审计整改情况。一是汕头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建设未能按期推进,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能力与产生情况不匹配问题。其中填埋子项目已经省政府同意调整为2022年底前建成。目前,子项目15吨/日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兼烧医疗废物)焚烧炉已建成试烧,具备正式处置能力,省生态环境厅已组织召开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专家技术审查会;子项目50吨/日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已完成部分基础工程及焚烧主设备的定制;子项目危险废物填埋库区(库容35.4万立方米)控规已通过,征地已获市政府批复,正在办理规费及划拨手续。二是市生态环境局对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截至2020年11月底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上完成2019年度申报登记的产废单位共计1830家,完成2020年度管理计划备案的产废单位共计1756家,审计反馈的注册未通过的20家企业已纳入省固废平台管理。三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对危险废物运输车辆监管存在盲区问题。2020年5月份以来,市交通执法局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在全市开展了危险废物运输市场专项执法行动,通过阶段整治,截至11月市交通局对存在未取得相应危险废物运输的相应运输许可资质等问题处以罚款共22.10万元。

(四)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1.落实“六稳”方面。至2020年11月潮南区就业专项资金已全部支出。

2.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一是区本级财政收支矛盾加剧问题。区财政加快国土出让步伐,积极推进峡山和两英“三旧”改造项目,争取相关财政收入;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用好、用足、用活以“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下达的上级资金,最大限度减轻本级财政负担。二是潮阳联社营业网点确权办证及涉政不良贷款清收工作进度缓慢问题。潮阳区财政已发出催办函,要求潮阳农信联社按区政府相关工作会议纪要和专题协调会确定的事项,积极推进涉政不良贷款清收和营业网点确权办证工作,确保改制任务顺利完成;同时落实专人协调、跟踪,及时了解潮阳农信联社涉政不良贷款清收和营业网点确权办证进展情况,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截至2020年11月清收不良涉政贷款89.95万元,未处置的不良涉政贷款2982.30万元;39宗营业网点的确权或办证工作已完成。

3.减费降负方面。一是潮南区已按照省目录清单,将中等职业学校学费及住宿费、渔业资源增值保护费两项收费补充纳入区收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二是潮南区仙城镇、陈店镇等7个镇(街)已书面上报从2020年1月起取消向辖内生猪经营者收取生猪屠宰销售费。

4.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实体经济方面。一是潮南区已清理偿还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6宗共590.027万元,并已将相关情况上报市工信局,目前已全部销号。“区陈沙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拖欠唐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工程质保金206.62万元” 问题,因项目仍在履约中,不列入本次清欠项目。二是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流于形式问题,截至目前,潮南区已受理并完成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选取业务3宗,入驻项目业主169家。

(五)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整改情况

(1)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方面。一是闲置超过两年的上级补助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7134.14万元问题。除澄海区110.75万元和金平区226.24万元已分别于2020年2月、5月支出,其余经第十四届8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统一收缴市财政后调整下达金平区,专项用于汕头市乌桥岛棚户区改造项目,并形成实际支出。二是乌桥岛棚户区改造项目未使用信贷资金约3.2亿元问题。2020年7月份,金平区已拨付1.2亿元信贷资金给建鑫公司用于安置区建设进度款。另截至2020年8月26日乌桥岛棚改办已支付征收补偿款约2.28亿元,汕头市乌桥岛棚户区改造项目信贷资金已全部支付。

(2)保障群众需求方面。一是违规拨付给开发商用于不符合棚户区改造条件项目使用的960万元上级补助资金已全部退还,龙湖区财政局已将该项资金全额上缴市财政局,调整用于汕头市乌桥岛棚户区改造项目;2个已开工建设超过3年且超过施工合同等约定竣工期限的棚改项目,澄海区城北生活市场第5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已于2020年10月底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潮阳区文光街道平和东社区草巷南及甲子池周边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力争2021年9月底完成主体封顶,2021年12月底完成改造户安置工作。二是濠江区分配后空置超过6个月的583套公租房,濠江区金碧湾405套公租房正在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已开始陆续办理租赁入住手续,计划今年12月底全部完成;对其他闲置的178套公租房,已向涉及的保障对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目前已入住114套、清退收回60套,剩余4户继续落实整改中。龙湖区已竣工验收备案空置超过1年的139套公租房,截至目前龙湖区已分配113套,剩余26套(市本级25套、南澳县1套)将结合本次审计发现的不符合条件享受公租房实物配租待遇问题整改情况,和审核后不合符条件已腾退的公租房一并组织分配。1094户不符合条件仍享受保障待遇的对象,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807户,其中经核实后不符合保障条件已退出并收回公租房139户,停止发放租赁补贴137户;51户暂没有居所可以腾退,暂按规定缴交3倍租金继续租住原公租房;480户经重新审核家庭住房、收入等情况符合条件继续纳入保障;287户继续落实整改中,其中243户已通知腾退公租房,目前正在申请腾退期中;44户对处理意见提出异议,正在申辩期中。

(3)2019年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方面。乌桥岛棚户区改造安置区建设进度在正常推进中。截至目前安置区一期已完成地下室主体结构施工,正在进行地上主体结构施工,其中1、2号住宅楼已封顶,外墙砖已全部完成,正进行室内装修;3号住宅楼已完成30层结构,5号住宅楼已完成27层结构,6号住宅楼已完成21层结构,水电、消防、人防等各专业施工随土建同步进行。安置区二期完成桩基础工程100%及基坑支护工程89%。安置区三期完成桩基础施工100%及基坑支护工程82%。安置区一期预计于2021年年中完工。

2.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专项审计整改情况

(1)各区高度重视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问题,制订符合本地实际的2020年本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各区纳入统筹整合资金共79873.44万元。

(2)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均已按《汕头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的信息公开要求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对2019-2020年省、市涉农资金信息进行公开。

3.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针对个别区(县)财政局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市科技局专门对财政项目资金拨付情况进行摸查,并致函市财政局协助督促区县财政部门及时拨付科技专项资金,发挥科技专项资金应有的效益。

(2)针对个别项目资金使用率低问题,市科技局一是推进设立广东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汕头联合基金,该事项已列入《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汕头经济特区建设富有活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区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汕头市科技创新创业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汕府科〔2020〕64号),启动引进科技创新创业团队申报工作。二是针对汕头市中心医院4项医疗卫生科技计划项目周期过半仍没有使用财政补助资金的问题,市科技局修订出台《汕头市科技计划项目医疗卫生类别工作指引(试行)》,并督促医院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率。目前,该院4个项目中的2项经费已全部使用,另外2项经费使用率达到50%,计划年底全部完成项目科研工作及项目资金使用。

(3)市科技局对项目管理不到位,部分科技项目到期未验收或终止问题。截至目前,市科技局已对15个项目进行验收结题或终止结题;2个项目因企业负责人涉案尚未判决,无法进行结题;1个项目已提交相关验收资料,但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外杂志社审稿周期延长,导致论文暂未能发表见刊,待论文发表见刊即行组织验收。

4.国道G324线汕头市区段高架桥工程、海门湾桥闸重建工程等4个重大项目投资建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整改情况

(1)基本建设程序及合同订立履行方面。一是工程结(决)算工作滞后问题。市财政局已于2020年6月批复高架桥工程其他费用结算定案书,市金凤大桥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现已完成竣工决算报告初稿,近期准备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尽快完成项目的竣工决算。二是高架桥及市政配套工程项目5个设计变更项目未报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备案问题,因目前项目已经完成结算,市审计局已要求金凤大桥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加强设计变更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三是海门湾桥闸重建工程项目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订立合同,对工程进度款支付等条款进行了修改问题。市河道建管中心已召集参建各方对海门湾桥闸重建工程签订合同补充协议,就海门湾桥闸重建工程“‘商品混凝土’作为可调差主要材料”及“本工程完工验收后支付至工程合同价的90%”等条款的修改事宜进行重新约定,确保上述条款修改后与招标文件一致。

(2)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对凤东路(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项目资本金未完全到位问题,2020年4月至9月期间,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分5次注入资本金1.28亿元,累计投入资本金3.11亿元。二是高架桥项目建设单位待摊管理费超控制限额问题,按照市财政局批复的高架桥工程项目结算定案书,建设单位管理费审核总额为258.42万元,市金凤大桥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已按规定调整建设管理费的相关账务。三是市河道建管中心在海门湾桥闸重建工程项目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382.45万元问题,市河道建管中心已召集参建各方签订工程合同补充协议,截至2020年5月已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已一次性归还承包人,从6月起履行新约定,每期进度款支付不扣留质量保证金。

(3)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目前路网维修改造工程所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齐全,并校核完成。

(六)国有企业改革审计整改情况

1.大部分集团主业不突出问题。市资产集团出清了120家“僵尸企业”,清结撤销55家留守机构;落实糖烟酒总公司9.2亿元、工业资产公司4.29亿元参股汕头市农商行项目;2019年国资系统企业在平台的招租量达525宗、成交475宗,总成交金额近2.3亿元;成立金信资产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作为企业改革综合服务管理平台,73家入驻企业年物业经营出租收入近1000万元。市建工集团整合板块内三大施工企业,在集团总部层面统一调配使用现有内部建筑施工资质,适时申报建筑业特级资质。市冷链集团已更名为市商贸集团,初步完成属下冷链企业的调研,制定了《汕头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冷链资源整合初步方案》;并委托江南大学研究院对集团公司旗下品牌老字号进行调研及营销策划。市投融资集团分为土地一级开发、商业地产和住宅地产开发、投资业务、融资业务四个板块开展工作,参与汕头站枢纽一体化工程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项目,谋划启动金埕路12号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已将公司信用等级从AA提升到AA+;集团20亿元额度公司债首期8个亿发行成功。市交通集团对下属出租车行业进行整合,承接海湾夜游和西片区客运枢纽建设项目。虽然五个集团都采取各种措施做大做强,但由于各集团至今的成效还尚不明显,集团也尚未能盈利,离突出主业、做强做大、提升集团整体效益尚有一定差距。

2.集团公司运作管理架构未健全问题。市交通集团、投融资集团、商贸集团、建工集团、资产集团公司制改革已经完成,集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设立。市投融资集团、市交通集团、市资产集团、市建工集团公司已经制定了集团公司内设机构及人员数设置方案并经市国资委备案,各集团部分领导班子及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已经调入集团;市交通集团、市商贸集团、市资产集团、市建工集团公司内设机构已经设立并任命了部分部门负责人。

3.集团公司下属企业产权登记界定手续未理顺,财务报表未能真实反映集团的财务状况问题。一是因市城市开发总公司13亿城投债仍在存续期间,不宜改变四大集团所属8家企业的产权关系,需待债券到期后,再报请市政府专题研究解决,集团公司下属企业产权登记界定手续暂时未理顺。二是由于各集团部分下属企业历史上出资额不足,企业变更出资人可能会造成政府的连带责任,尚未能履行出资人变更手续。

4.集团公司下属企业家底未全面摸清问题。六大集团已对下属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并按规定编制合并报表。

5.集团公司本部经营和管理不规范问题。市资产集团已取消1500万元的大额存单,同时将该笔款项归还下属相关企业;市交通集团已将省级新能源公交车补贴拨付至下属单位,并从日常办公着手,逐步减少开支;同时根据市场情况的变化,与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协商决定,放缓新能源出租车投入速度。市超声集团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统筹兼顾、逐步消化的原则,在过渡期内妥善解决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问题,立即停止调升离退休职工的生活补贴。市投融资集团按照市委市政府对集团的定位,加快发挥集团资源集聚效应,努力推动融资工作。市冷链集团牛田洋农副业基地项目已由集团公司下属企业汕头大洋(集团)公司与融通农业发展(广州)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新一年的合作协议。

三、正在整改中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在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立行立改的同时,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个别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主要有3种情况:

(一)有的问题涉及企业改革或工作规划中长期目标,需要结合深化改革和工作推进逐步解决。如学前教育项目未达计划问题、公厕的规划配置问题、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推进落实等问题,需要随着工作规划的逐步推进、企业改革的逐步深入而逐步解决。

(二)有的问题存在各种实际困难,或办理各种手续等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决。如追回多发的社保待遇问题、单位房产产权移交中涉及当事人无处搬迁问题、个别单位银行账户清理问题,需要较长时间办理手续,或需要理清产权关系,个别涉及案件、上访等。

(三)有的历史遗留问题情况复杂,整改难度较大,需要时间进行梳理或多方合力才能整改。如个别区财政运行风险持续加大问题、潮阳联社网点办证及涉政不良贷款清收问题等。

但也有个别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整改工作不够重视,一些本应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或在整改计划内完成的工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部分棚改项目建设进度缓慢问题、公租房管理部门监管缺失,部分公租房长期空置问题以及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仍享受保障待遇的问题。

对目前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我们将继续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整改责任,全面整改到位。一是继续加大调查研究力度。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分类制定整改计划,根据实际情况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路径,确保难点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二是继续加强部门间协调机制。围绕工作大局,及时协商解决整改中的矛盾和问题,建立部门间协调配合制度,形成整改合力。三是继续深化整改督查力度。持续对后续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着力揭示虚假整改、整改不到位、屡审屡犯的典型情况,通过整改跟踪检查促进审计整改质量全面提升。四是继续强化整改追责问责。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拒绝拖延整改的单位和部门,将加大整改责任追究力度,从严处理和问责相关单位和人员。五是积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继续深入研究政策落实和预算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一步推进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进一步推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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