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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汕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1-06)
  • 2011-08-30 00:00
  • 来源: 汕头市审计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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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审计局局长  林毅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2010年汕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市审计局对201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审计监督,努力按照“财政资金运行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那里”的要求,发挥好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报告期内(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市审计局组织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59个,查出违规金额1.14亿元,处理应上交财政资金3195万元和补缴税费2196万元,核减工程建设造价1687万元,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事项2件。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财政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2010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31.26亿元(比上年增收6.05亿元,增长23.98%),加上税收返还收入10.26亿元(含转拨区县3.5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42.41亿元(含转拨区县补助收入29.71亿元),债券转贷收入1.69亿元,上年结转5.28亿元,区县上解收入1.85亿元(含区县上解省收入1.82亿元),调入资金308万元,收入总计92.78亿元。同期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43.13亿元(比上年增支10.64亿元,增长32.75%),加上补助区县支出40.83亿元(含转拨区县支出33.3亿元),上解支出3.74亿元(含区县上解省支出1.82亿元),债券转贷支出913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16亿元,支出总计92.77亿元。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账面净结余125万元。经审计,至2010年末,有840万元的收入没有列为预算收入,同时有历年累计支出10.35亿元没有列入以上支出中。以上应列未列的收支补列后,至2010年末累计收支缺口10.25亿元,比2009年增加了5489万元(缺口增加数比上年2.82亿元减少2.27亿元)。
    201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4.25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总计16.76亿元。同期支出13.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96亿元。经审计,当年有5735万元的基金收入没有列入以上收入中。补列后,2010年底的基金结余为3.54亿元(主要是部分地块拍卖收入年底前入库,在2011年安排、拨付金平区和龙湖区用于征地补偿等),比2009年增加了2.59亿元。
    审计情况表明,财政部门2010年重视增收节支,力保支出重点,促进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但财政预算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
    1.支出反映不全面,影响预算执行严肃性。由于历年超计划安排的支出数额大无法列入预算消化、市本级国有土地出让金等收入未达到预算目标,市财政局将部分支出挂列为暂付款,少列了实际支出。至2010年末,市财政局支出挂账为10.35亿元,比2009年末增加6333万元。
    2.未及时拨付资金。由于历史债务沉重、历年超计划支出挤占了资金、年底省部分项目下达时未同时配款等原因,造成当年部分已纳入预算支出的资金无法拨付。至2010年底,市财政累计应拨未拨资金4.57亿元,比2009年底减少2.01亿元。其中欠拨省、市专项资金4.56亿元(省级3.07亿元、市级1.49亿元);当年欠拨3.18亿元,主要是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助学金配套资金、铁路军供站基建资金市级专项资金、雷打石填埋场升级改造工程资金、201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等省级专项资金。
    3.调用专户资金未及时归位。由于资金周转紧张,为保障部分急需项目的资金安排,市财政局调用了大量专户资金用于财政支出项目。至2010年末,占用专户资金3.94亿元,比2009年底减少了1967万元。
    4.未按规定对本级预算进行调整。2010年省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1.69亿元,经市政府批准用于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工程建设、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项目,但未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5. 部分收入未列预算收入。至2010年末,市财政局有关财政专户留存排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等收入840万元未及时列一般预算收入;留存土地价款、福利彩票公益金、车辆通行费等收入5735万元未及时列基金预算收入。
    6.财政专户资金未及时清理。2010年末,市财政局综合科管理的有关财政专户账面挂列6.65亿元(其中4.04亿元被暂付款和垫付款占用,1.71亿元存放在市商业银行),未按财政部关于在2011年1月1日以前将全部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规定进行清理,将应纳入预算的各项收入足额缴入国库,规范预算管理。
    7.未按审计要求清理资金挂账的问题。2010年末市财政局各科室账面挂存历年的各项暂付、垫付款项和借出款项7.6亿元,暂存、预收款项1.63亿元,未能及时清理。上述暂存、暂付款项数额大,挂账时间长的问题,市审计局在以前年度的预算执行审计报告中已多次披露,但市财政局一直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清理。
    (二)地税部门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2010年地税部门加强重点行业税收控管,税收征收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市地税部门共完成税费收入91.44亿元,比上年增长23.77%。其中:税收收入60.89亿元、社保基金收入28.58亿元、其他规费收入1.97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24.08%、22.84%、27.78%。但税收征管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县土地增值税预征率1.5%,低于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2%比率;二是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预缴率标准不统一;三是抽查114户纳税户,发现广东烟草潮阳分公司、长平房地产公司等16户企业少报、欠缴有关税费2195.82万元(至2011年5月底,已整改申报缴纳税费1425.16万元),澄海供电局延缓缴纳企业所得税9843.32万元(2010年5月至11月已全部缴纳),金南香大酒楼、潮阳东苑酒家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未按规定建账核算。
    (三)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报告期内,市审计局对市环保局、侨联等10个市直单位的2009年度和201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市体育局等9个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延伸调查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4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审计情况表明,各单位预算执行基本合规,基本能够按照财经法规的要求组织各项财务收支活动。存在主要问题有:
    1.未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专项资金。排污费收入823万元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78万元未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
    2.部分收入未申报缴纳税费。市国家电动汽车中心出租车经营指标有偿费117.96万元和车辆使用费167.12万元,市正大体育馆、潮汕体育馆、体育运动学校等单位经营收入241.58万元未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有关税费(至2011年5月底,市正大体育馆、潮汕体育馆、体育运动学校等单位经营收入209.58万元已整改申报补纳税费)。
    3.部分收入管理使用不规范。市侨联捐赠资金和房产租金收入合计77.1万元没有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市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校历年收取的课本教材资料费余额29.5万元没有及时清理退还学生。
    4.部分工程和服务项目未执行政府采购。市体育局部分工程项目约135万元和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招聘会服务费50.32万元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
    5.个别单位扩大范围收费。市就业中心在没有向物价部门申请收费许可的情况下,采取签订服务委托合同的方式向一些非外企常驻机构收取服务费43万元。
    6.资产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19个单位普遍存在固定资产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部分单位存在现金管理不规范、原始单据不合规、超范围使用经费等问题。
   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重点组织开展对社保基金、医疗收费、中小学校舍安全、舟曲救灾和“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款等涵盖社保、医疗、教育、赈灾等7项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关注资金管理使用的合法合规性和绩效。
    (一)2009年度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2009年度全市五项社保基金收入26.58亿元,支出22.08亿元,加上年初结余年末基金累计结余28.36亿元,增幅20.1%。市财政、地税和社保部门在社保基金的征缴扩面、待遇核发、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发挥了社会保险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作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全市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新增缺口4.07亿元。二是基金征收和核发管理力度不够,抽查缴交社保的月工资基数与住房公积金基数差额较大的24户企业,发现24户企业2009年度少缴社保费1472.58万元;区县有1160位参保人员未按规定时间调整缴费基数,造成少收社会保险费2.14万元;个别区县违规支付养老社会保险待遇2.71万元。三是市直企业累计欠缴离休干部统筹及超支医疗费共6423.35万元,比2008年增加765.93万元。四是各级财政应拨未拨社保基金垫支离休干部生活费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医保费等8265.88万元(至2010年底,市直部分1770万元,市财政已全部拨付),政策性挂帐资金4104.19万元。五是由于市直企业欠缴离休干部医疗费,市社保局至2009年底累计结欠各定点医院企业离休干部医疗费7194.65万元,比2008年增加1185.97万元。
    (二)医院收费项目审计调查情况
    市审计局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市、区县9家医院2009年至2010年度药品、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情况表明,大部分医疗服务收费基本能执行《医疗服务价格》的规定。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虚增耗材多收费等合计359.02万元;部分医院医疗服务项目捆绑收费不规范;个别医院执行住院病人费用日清单制度不规范。
    本次审计还对医院药品采购环节进行审计调查。审计调查情况表明,各医院药品采购基本上能实行政府阳光采购并执行规定的加成率。但部分阳光采购药品在配送环节加价率大,抽查60种药品发现有9种药品配送商的销价是进货均价的2倍以上,有40种药品配送商的销价是进货均价的1.56倍,其中扑尔敏配送商的销价均价4.7元比进价均价0.55元多4.15元、涨幅754.55%;药品阳光采购网上有的药品去年价格大幅度攀升,如大黄苏打片2010年采购价18.71元(河南华丽制药厂生产)比2009年采购价3.4元(广西大力神制药厂生产)多15.31元、涨幅450%,三磷酸腺苷二钠2010年采购价6.55元(天津焦作制药厂生产)比2009年采购价2元(无锡第七制药厂生产)多4.55元、涨幅228%。
    (三)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组织全市审计机关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分三阶段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开展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区县两级政府能根据全国、省校安工程会议精神,及时调整全市校安工程实施规划上报省政府并获批准,调整后规划重建校舍138栋54.64万平方米、加固校舍90栋9万平方米,总投资为7.70亿元。至2010年10月底全市已重建校舍62栋22.85万平方米,占总规划的41.82%;加固校舍31栋3.35万平方米,占总规划的37.22%。但校舍安全鉴定进度慢,截止10月底,有1838栋校舍333.39万平方米未作出安全鉴定报告,占规划的49.48%;全市校舍加固改造工程资金缺口较大,截止10月底,未落实资金5.30亿元,占计划总投资7.70亿元的68.9%。
    (四)代课教师“代转公”和教师待遇“两相当”专项经费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组织全市审计机关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分四阶段对解决我市中小学代课教师“代转公”和中小学教师待遇“两相当”问题专项经费开展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代转公”和中小学教师待遇“两相当”工作高度重视,做了大量工作。至2010年12月底,我市8232位代课教师中,已有4095人通过考试被招录为公办教师,550人上线进入招录程序。代课教师转录后的工资福利收入得到较大提高。我市各级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均已出台了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已基本实现教师待遇“两相当”。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教师资源分布和结构不均匀。潮阳、潮南区教师缺编严重,澄海、龙湖、金平、濠江区均存在小学教师富余的情况。二是区县财政压力大,“代转公”及实施绩效工资后区县教育资金缺口将逐年增大。
    (五)食品药品监督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财务收支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组织我市审计机关按省审计厅统一部署对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系统和质量技术监督系统2009年至2010年度财务收支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全市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内控制度较为健全。存在的主要问题:服务性收费4104.93万元未明确收费性质和未办理收费许可;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没有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减收76.42万元;应缴财政专户资金48.92万元未及时上缴;部分奖金补贴572.8万元没有申报个人所得税。
    (六)捐赠款物审计情况
    1.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救灾捐赠款物审计情况。“8?7”甘肃省舟曲县发生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后,我市审计机关及时开展捐赠救灾款物跟踪审计。至2010年12月31日,全市共募集赈灾款物31.69万元,已拨付划缴31.16万元,用于募捐活动宣传费用0.53万元。审计未发现赈灾款物筹集和拨付中存在违纪违规问题。
    2.2010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款物审计情况。自我市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以来,全市审计机关及时开展扶贫捐赠款物跟踪审计。截至2010年8月31日止,全市共接收捐赠款物3609.70万元,已拨付相应定向对象2234万元,结余1375.70万元。审计未发现捐赠款物筹集和拨付中存在违纪违规问题。
    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汶川县草坡乡灾后援建项目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按省审计厅统一部署对汶川县草坡乡灾后援建项目跟踪审计,2008年9月至2010年10月,共派出8批次审计人员到达我市对口支援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单位——草坡乡开展现场审计,并跟踪审计36个项目规划总投资20150.88万元,共发出《审计建议函》2份、《审计报告》7份、向上级机关提交信息简报3份、提出审计意见7条,审计建议均得到前方工作组重视和采纳,采用率达100%。同时,对草坡小学、卫生院、综合文化站及麻龙路一段等4个项目计划投资额8744万元进行竣工决算审计,4个项目实际投资额8170万元,节约建设资金574万元。
    从跟踪审计情况看,所有援建项目均能在2010年10月前按时按质完成,实现了“原定三年目标任务力争两年基本完成”的目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取得实效。草坡小学、卫生院、综合文化站均获得2009年“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奖”,麻龙路一段被评为2010年度四川省灾后援建项目“天府杯”金奖;同时,前方工作组能按照灾后重建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资金管理,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援建项目成效明显。
    (二)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报告期内,市审计局对金砂路东延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天山北路道路与配套工程、国家乒乓球汕头训练基地工程、公安局指挥中心大楼等4个工程项目2.97亿元投资进行结算审计,核减工程造价1687万元,核减率5.68%,建设项目交付使用后发挥了较好的效益。存在的主要问题:
    1.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造价。上述项目存在个别竣工图与实际施工不符、部分工程量计算不实、部分单价套用不合理、个别材料签证价格高估等问题,多计工程造价合计1687万元。
    2.监理单位履行职责不到位。汕头市澄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金砂路东延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天山北路道路与配套工程二个项目,对部分施工单位高估冒算工程造价问题未能履行审核责任;汕头经济特区建设监理公司监理的国家乒乓球汕头训练基地工程,审签的部分工程资料未能如实反映工程实际建设情况。
    3. 个别配套项目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国家乒乓球汕头训练基地工程项目部分室内装饰和配套工程216.58万元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4.个别项目建设资金未能专账核算。国家乒乓球汕头训练基地工程项目建设资金438.8万元未能专账核算。
    四、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报告期内,市审计局对超声电子集团等9家国有企业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超声电子集团、港务集团和市城市开发总公司等3家企业资产结构和经营业绩较好。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少缴国有资产经营收益2728.7万元。市超声电子集团和市城市开发总公司少缴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分别为2609.7万元(至2011年5月底,已缴纳300万元)和119万元。二是未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市路桥总公司管理费收入1720.91万元、市城市开发总公司两家下属公司物业出租收入627.27万元未缴纳相关税费。三是部分工程配套项目历年累计3261.9万元没有按规定招投标。四是汕特拍卖行内部控制、会计核算存在较大缺陷,部分拍卖收入和相关债务长期挂账、营业收入379.76万元未缴纳相关税费、不合规支出单据金额369.61万元、库存现金白条抵库金额192.28万元,财务状况真实性难以确认。
    五、审计意见
    对201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依规分别做出处理处罚(对药品采购存在问题,市审计局已向省审计厅反映)。市政府责成有关单位按照审计意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内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各单位的整改情况还将组织专门检查。同时要求:
    (一)严格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约束力
    一是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加强预算刚性约束,尽量控制临时性追加支出,以免打乱资金安排计划,挤占、挪用预算资金;二是市财政局应及时足额收缴各项财政收入,及时足额拨付各项预算资金,形成资金应收尽收、应拨即拨的良好循环机制;三是规范基金预算编制,使市本级收支的总体预算情况能得到全面反映,从源头规范政府性基金的使用,进一步强化基金预算的约束力;四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
    (二)改进税收征收方式,防止税款流失
    一是改进方式,及时足额征缴土地增值税。目前,市中心城区土地增值税的预缴,由地税部门委托各房产交易所在办理房产交易合同鉴证时按核定预缴率代为征收。由于房产交易取得收入与合同鉴证存在时间差,存在收入额与计算土地增值税预缴的计税额不一致的问题。建议市地税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把土地增值税预征和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结合起来”的要求,研究改进土地增值税征缴方式,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二是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审核工作。建议地税部门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时,应同时关注项目开发各年度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各项税费的核实清缴,防止税款流失。
    (三)加强社保基金管理,提高保障水平
    一是应有计划地加大财政对养老统筹金的补贴投入,积极争取省级相关部门增加对我市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调剂力度,逐步化解养老统筹金的支付风险,确保基金收支平衡,提高养老统筹金的保障能力。二是加大社保基金征管力度,努力扩大社保基金征收覆盖面。市社保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建立社会保险基金信息共享的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地掌握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情况,增强社保基金征缴的完整性和发放的安全性,逐步完善社保基金的征管体制,确保各项社保基金足额征缴,避免社保基金违规支付。三是采取积极措施,加大社保基金清欠力度,对恶意拖欠社会保险费的单位,采取法律手段、公开曝光等各种形式进行追收,逐步消化历史遗留问题,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完整。
    (四)加强卫生、教育、食品药品行业管理,关注民生幸福
    一是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及医院要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及监督,创新机制,想方设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优化就医环境;政府  物价部门要加大对各医院执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情况的监督力度,坚决杜绝违规收费现象;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公立医院的财政投入力度,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为公立医院发挥公益性作用创造更好的条件。二是应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完成校舍排查鉴定工作;在加大对校安工程财政投入的同时,大力拓展侨资民资渠道,确保校安工程按期保质完成,保证教师学生生命安全。三是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五)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一是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力度,促进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二是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进一步加强国企的利润上缴约束性,增强政府从国有产权、股份转让收入中筹集资金的能力,以发挥国有资本的投资引导、孵化企业、培育财源作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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