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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技标联办〔2018〕5号
根据《汕头市财政局 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规定,2018年汕头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专家评审和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工作已完成,现将拟资助项目和不予资助项目情况(具体见附件)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24日。
二、异议处理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于7月24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说明异议内容和异议理由。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为提高异议处理工作效率,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先将异议内容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
biaozhh@163.com
。
本次异议受理单位为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负责对符合前款规定的异议组织调查核实,作出异议成立或不成立结论并反馈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
联系人:姚桂云 电话:88547158
传真:88545871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72号
汕头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联席会议
技术标准战略办公室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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