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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汕头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 2018-03-14 00:00
  • 来源: 市质监局
  • 发布机构: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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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技标联办〔2018〕3号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和支持我市各单位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提升我市产业标准化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汕头市财政局 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组织开展2018年汕头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学、商)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发布的技术标准类项目(包括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主导制定(修订)团体标准项目。
(二)2016年1月1日后,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立项,且在2017年12月31日前通过成果鉴定或结题验收的标准化科研项目(含市、省和国家级)。
(三)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期间,经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成立的国际、国家、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或工作组的承担单位。
(四)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成功举办的由国际、国家、省、市标准化组织委托承办的论坛、年会或学术研讨会,承办汕头市重大标准化活动、承担国内外TBT的重大评议活动。
(五)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已完成建设并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验收通过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
(六)2017年度取得相关证书或资格认可的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的企业,组织企业产品获得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认可和标志15项以上的单位。
(七)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经市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展标准宣传贯彻培训(已取得上级财政同类资助的,不再资助)。
(八)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符合《办法》规定的其他项目和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过程中确需资助的项目。
以上资助项目不含农业类项目。
三、申报材料
申报专项资助项目的单位应根据申请资助项目的性质向受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及校对人签名):
(一)《汕头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项目资助经费申请表》(见附件1)。
(二)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和有效期内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三)申请企业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研制专项资助经费的,应提交已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没有正式发布标准文本的,应提供标准已批准发布的文件及本单位在该标准起草单位中排序的证明材料;申请国际标准研制专项资助经费的单位,应提交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参与制定相关国际标准的有效证明材料。
(四)申请市级、省级、国家级标准化科研项目专项资助经费的,应同时提交项目主管部门同意立项的文件和该项目通过成果鉴定或结题验收的文件。
(五)申请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试点项目资助经费的,应提交下达相关项目的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文件或认证证书。
(六)申请承办重大标准化活动(含标准宣传贯彻培训)专项资助经费的,应提交经主管部门批准实施的活动方案、经费预(决)算表和承办活动完成情况的报告。
(七)申请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和采标专项资助经费的,应提交相关认证证书或资格认可证书;组织企业产品采标的,应提交组织企业产品采标书面简况、获证单位证明材料(可由获证单位在证书复印件上写明并加盖公章)。
(八)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报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组织本辖区、本行业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根据《办法》规定,按程序报送申报材料(申报表格电子版可在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查询下载)。
(一)市直有关部门、中央在汕单位、省属单位、跨地区企业集团、市中心城区单位申请资助经费的,申报材料(《申请表》需附电子文档)直接报送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标准化科)。
(二)其他单位申报资助项目的,申报材料送交当地区县质监局,经其初审合格后,向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联席会议办公室推荐申报,同时上报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须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
(三)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五)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18年3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姚桂云、郑颖华
电话: 88547158 传真:88545871
邮箱:biaozhh@163.com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72号三楼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
附件: 1.汕头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项目资助经费申请表 2.区县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推荐项目汇总表.doc
汕头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联席会议
技术标准战略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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