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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粤汕)质监罚字〔2018〕3号 | ||||||||||
处罚名称: | 王孝溪(汕头市澄海区会友玩具厂)伪造产品产地、伪造及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生产“声光玩具/公仔玩具”(No.6013)等玩具产品案 |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
处罚类别2: | |||||||||||
处罚事由: | 该厂于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期间,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生产“声光玩具/公仔玩具”(No.6013)产品,伪造产地、厂名、厂址生产“超人英雄”(No.6088)产品、“熊熊乐园”(No.9552)产品、“狗狗巡逻队”(No.3581)产品、“佩奇小猪”(No.6729)产品、“熊熊乐园”(No.9558)产品。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 | ||||||||||
处罚结果: | 1.没收违法生产的“声光玩具/公仔玩具”(No.6013)等产品;2.处以罚款10500元。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汕头市澄海区会友玩具厂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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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姓名: | 王孝溪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2/8 | ||||||||||
处罚机关: | 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地方编码: | 440500118099 | ||||||||||
当前状态: | 正常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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