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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粤汕)质监罚字〔2016〕69号 | ||||||||||
处罚名称: | 汕头市澄海区亨力实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奥乐宝三轮车(童车)”产品未标注警示说明及商品条码案 |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
处罚类别2: | 责令立即改正未在产品上标注警示说明的行为;责令立即改正未在产品上标注商品条码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 ||||||||||
处罚事由: | 该公司于2016年3月至5月期间生产、销售未标注警示说明及商品条码的“奥乐宝三轮车(童车)”产品。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广东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 ||||||||||
处罚结果: | 1、责令立即改正未在产品上标注警示说明的行为;2、责令立即改正未在产品上标注商品条码的行为;3、罚没款合计:3975元。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汕头市澄海区亨力实业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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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姓名: | 吴坤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6/9/27 | ||||||||||
处罚机关: | 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地方编码: | 440500118099 | ||||||||||
当前状态: | 正常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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