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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住房保障政策规定,将对在册住房保障对象(共1492户)落实发放租赁补贴,现将相关家庭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即至2020年12月30日前)向汕头市住房保障中心书面提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予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有异议并经核实异议成立的,除不予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外,将按规定予以处理。
异议和咨询电话:88487968、88486082
监督电话:88487958
附件:2020年第四季度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家庭名单发放前的公示(共1492户).xlsx
汕头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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