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分享到:
经审核,符合市本级2018年度公租房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的家庭17户。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现将相关申请家庭(名单详见《符合2018年度汕头市市本级公租房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家庭名单(第十三批,共17户)》)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日内(即至2018年8月28日下午四时前)向汕头市住房保障中心书面提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对公示家庭予以核准登记。
异议和咨询电话:88487968、88486082
监督电话:88487958
汕头市住房保障中心
2018年8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22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