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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规范我市市本级公租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核,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城镇公租房保障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我局起草了《汕头市市本级公租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核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11月9日。
联系人:汕头市房产管理局办公室
电话:88462919、88465460
传真:88465100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01号汕头市房产管理局,请在信封上注明“公租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核细则征求意见”
汕头市房产管理局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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