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住房保障办〔2011〕11号
为加快我市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市政府部署,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将于
一、安置房源
廉租住房房源位于潮汕路华新城住宅区西侧,共5幢550套,基本套型为“1房1厅”、“2房1厅”,单套建筑面积为
二、安置条件
列入2010年度廉租住房安置的保障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08年底前登记在册持有“低保证”或“优待证”(2009年底前核发且持续到2010年底有效),且经2010年度审核合格的家庭。
2、2009年度新增登记在册持有“低保证”或“优待证”(2009年底前核发且持续到2010年底有效),且经2010年度审核合格的“无房”家庭。
三、安置原则
1、受房源所在地域限制,本次安置对象为金平、龙湖区范围内已登记在册的保障家庭,属濠江区登记在册的保障家庭不列入本批安置范围。
2、按照轮候原则,优先对2008年底前登记在册持“低保证”、“优待证”的家庭和2009年新增登记在册持有“低保证”或“优待证”的“残疾人、无房”家庭以抽签方式等额安置,2009年新增登记在册持有“低保证”或“优待证”的“无房”家庭以差额抽签方式安置
3、残疾人家庭照顾安置楼层较低的廉租住房。
4、遵循家庭人口与保障面积其本对应的原则,人均保障面积控制在 12平方米左右。
5、抽签大会全程由公证人员现场公证。
四、抽签方式
本次抽签以公开抽签的形式进行,抽签分为二轮抽签,第一轮先抽取《抽签顺序号》,第二轮凭《抽签顺序号》依序上台抽取《廉租住房安置房号》,中签户在公证人员现场公证下登记安置房号并签名确认,若抽到空签的则进入下一次轮侯
五、中签对象公示
对中签的家庭名单、安置房号我办将统一在市房产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www.stfcj.gov.cn)站进行公布。
希各知照。
汕头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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