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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符合2023年汕头市市本级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的第二批家庭153户(补贴转实物)。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现将相关申请家庭名单(详见《符合2023年汕头市市本级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第二批家庭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日内(即至2023年12月20日前)向汕头市住房保障中心书面提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将按规定对公示家庭予以实物配租。
异议和咨询电话:88487968、88486082
监督电话:88487958
附件:符合2023年汕头市市本级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第二批家庭名单(共153户).xlsx
汕头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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