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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 2021年度第十批符合市本级公租房保障条件的续租申请家庭共13户,现将相关申请家庭名单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日内(截至2021年11月27日下午四时前)向汕头市住房保障中心书面提出,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予以办理续租手续。
异议受理电话:88486082 (汕头市住房保障中心)
监督电话:88465107(住房保障科)
联系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11楼
附件:2021年第十批符合汕头市市本级公租房保障条件的续租申请家庭名单(共13户).xlsx
汕头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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