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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2022〕4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汕头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汕头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妇儿工委反映。
附件:汕头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汕头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doc
汕头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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