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0月9日至12月30日,十一届市委第十轮巡察派出8个巡察组,综合运用常规、专项、机动、提级、交叉等方式对24个市直单位和67个派出所开展政治监督。近期,各市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参加巡察情况反馈会议。
反馈会上,市委巡察组指出,被巡察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严格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为推动汕头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被巡察单位还存在理论学习不扎实、落实上级精神和决策部署不到位、领导班子把方向、管大局能力不够强、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队伍建设有待强化等方面问题。同时,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强化使命意识,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从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推动汕头开启新征程的高度来审视本轮巡察反馈的问题。要坚持严字当头,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落实,主动认领责任,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深化改革、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要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把抓好此次巡察整改与开创汕头工作新局面的要求结合起来,以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落实整改,形成长效化抓整改的机制,为奋力开创新时代汕头改革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