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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下午,市长蔡宗泽主持召开第7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汕头市土地登记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土地登记工作,规范土地登记行为,实现土地登记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市政府制订了《汕头市土地登记办法》,对土地登记的一般规定以及土地的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等作出明确规定。会议指出,土地登记制度是土地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制度上保障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该《办法》的出台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土地登记管理制度,依法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
会议原则通过《汕头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和《汕头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立法计划(草案)》,待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正式施行。会议还研究决定了其他有关事项。
(傅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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