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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下午,市长蔡宗泽主持召开第7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汕头市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及市委、市政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要求,进一步改善政务环境和投资环境,从今年3月开始,我市开展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和“能减则减”原则,对市直各部门现行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并在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汕头市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根据该《目录》,市级保留审批事项171项,取消40项,放权29项,保留的审批事项比上一轮减少82项、减幅为32%,市级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取消。会议指出,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对我市加快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形成监督协作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制约,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的随意性,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投资软环境。
会议还研究决定了其他有关事项。
(傅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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