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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下午,市长蔡宗泽主持召开第7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汕头市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草案)等有关法规文件。
为促进与台湾地区的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我市1997年出台了《鼓励台湾同胞投资若干规定》,对吸引台胞来汕投资、促进两岸经济发展和互利合作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国家支持加快建设海西经济区若干政策的出台,我市对台经贸合作迎来新机遇,也对台胞投资权益保障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为此,市政府整合完善现有对台优惠政策和措施,制订了《汕头市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草案),对台湾同胞在我市的投资范围与方式、优惠与保障、入出境便利及享有的市民待遇等作出明确规定。该条例(草案)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后颁布实施。
会议原则通过《汕头市森林防火条例》(草案)。去年,国务院修订实施新的《森林防火条例》,对森林防火的预防、扑救等森林防火机制进行调整。为与新的森林防火机制相衔接,我市运用较大市立法权,制订了《汕头市森林防火条例》(草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森林防火管理制度。该条例(草案)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后颁布实施。
会议还研究了清理现行政府规章有关问题,决定了其他有关事项。
(傅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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