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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上午,市长蔡宗泽主持召开第6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汕头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和监督我市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有效控制和减少行政处罚的随意性,市政府决定出台《汕头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对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原则、程序和监督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会议指出,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行政执法职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的必要环节。该《规定》的出台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我市行政处罚行为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合理性。会议要求,要建立和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对行政裁量权予以细化,能够量化的予以量化,切实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会议还研究了实行城市管理工作问责制等问题,决定了其他有关事项。
(傅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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