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纵深推进“八大专项行动”,做好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近日,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整治交通安全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超限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遏制涉酒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五一”小长假期间,市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夜查酒驾统一行动,严查酒驾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5月1日晚9时,交警龙湖大队一中队按照查处酒驾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在黄河华山路口开展查处酒驾行动。驾驶员吴某某驾驶的小汽车行驶至该路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20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依法对吴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 5月2日晚9时,交警龙湖大队二中队组织警力在辖区浦江路开展夜查酒驾统一行动。驾驶员江某某饮酒后驾驶小汽车行驶至该路段时被民警查获,经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56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依法对江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 平安君温馨提示 酒驾醉驾红线绝对不能碰!汕头交警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要求持续开展查处酒驾专项行动,保持严查严处、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全力预防和减少因酒驾醉驾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 请广大驾驶人牢记,无论何时何地,酒后开车侥幸心理不能有,应时刻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抵制酒驾醉驾。 转自“汕头公安”微信公众号